我识字的,只是不爱学而已。
大约是从未见过我写字,亦或者是爹曾对沈识瑀说过,
“我这个大女儿啊,虽不像二女儿识文断字,却是持家的好手。
”
“识瑀,我知道娶眠夏这件事,你心中委屈。
但手心手背都是肉,尤其是眠卿,她自在惯了,吃不得苦的……”
因为叶眠卿吃不得苦,我便成了那个吃苦的人。
也或者,沈识瑀在骨子里是瞧不起我的,所以,他不信我识字。
所以,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当着我的面写下,
“倦眠不识愁,
唯卿花自流。
芬芳始殆尽,
恨不携春游。
”
落款是“沈知眠”三个字,亦是福儿的大名。
他把爱意敛入笔墨,藏入名中,以为无人知无人晓。
但他不知,无数个日日夜夜,我跟他赤诚以待,当他唤出“眠眠”两个字时,我的心中有多悲凉……
我只恨自己为什么会懂懂他笔墨的锋利懂他言语的薄凉!
如***的刀一刀一刀刺进去鲜血淋漓伤痕累累。
也正因如此,在沈识瑀问我可识得一两个字时,我装作浑不在意地笑,
“不识得也不愿识得。
”
沈识瑀便刮着我的鼻尖笑,笑完又慨叹般轻喃,
“也便只有你夫君不嫌弃你了~”
回忆如***的刀,一点一点刺痛陈年旧伤,直至翻搅出新的血肉。
我不知道那日的千层糕有什么问题,也不知叶眠卿为什么哭着喊腹痛。
但一切的一切,我都不想追究了。
在福儿说出那句“你若真对福儿好,便成全爹爹和小姨”之后,我便什么都不想追究了。
爱意使人勇往直前,恨意只会消磨我的精力,使我困顿不堪。
我累了,累到甚至没有力气说出一个恨字。
从家到宿州的路很遥远。
遥远到哪怕只是坐车,我整个人都累得厉害。
好在成二哥很照顾我。
他会敲着车壁,提醒我,
“叶丫头,路有些滑,仔细抓紧车壁,别摔了。
”
成二哥是个精壮的汉子。
他本就是猎户出身,闲暇时,也会带着人跑货。
他没有喊我沈家娘子,而是喊我叶丫头。
这大约是邻里之间的一点善意。
为了感谢成二哥和整个车队,每当车队停下,我都会抢着做一些缝缝补补的活计。
我的针线活好,做饭也是一绝。
整个车队的人都对我很友善。
哪怕我偶尔因为孕吐拖慢整个车队的行程,也没有人指摘过什么。
相反,车队里一个叫江宿安的男人时不时送我一些新摘的果子。
我见他的鞋破了,便趁着闲暇,帮他缝补了一下缺口,又在缺口处绣了一朵百合花。
“大男人的鞋子,不值当花功夫绣花。
”
江宿安嘴上嫌弃,看着鞋上的那朵花却半天合不拢嘴。
就连走路都小心翼翼的,恨不得踮着脚走。
我抿唇笑,“百合花代表平安健康,也算是谢谢江大哥这一路的照顾。
”
江宿安摆摆手,
“你一个女人家出门不容易,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都是应该的!”
江宿安说着应该,我却不能理所当然接纳他所有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