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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和是第二次见郑朝颜。

第一次见郑朝颜是因为苏常宁看到他在书房作的画,画上是孟和打小崇拜并暗暗关注的容嘉县主。容嘉县主今年十三岁,到了明年龙抬头那天就是及笄之年,虽然容嘉县主大了孟和四岁,不过这不影响孟和想亲近容嘉县主的心。而且,长安城中,像他这样默默关注容嘉县主的又何止他一个。定国公府世子姜行云就是其中一个。

不想,苏常宁看到了那画却忽然说:“朝颜妹妹有点像画上的女子,不对,是她像朝颜妹妹才对。朝颜妹妹比画中女子生的美多了……”

孟和自是不信,反驳道:“不要胡说,容嘉县主可是长安城里公认的才女,又美又有才,既会吟诗作赋还会写话本子,她写的话本子太宗皇帝与魏皇后都说好……她不仅生的美还特别爱笑,笑起来就跟天放晴了一样,和普通闺阁女子不同,嗯,是个仙女……对了,容嘉县主还会治理蝗灾……”苏常宁竟然说这边疆小镇上有人像容嘉县主,还说比容嘉县主更美,孟和心里不舒服。这个感觉,就跟他心爱的蟋蟀大元帅,他十分骄傲珍惜,却被人说你这个不算什么,我有的比你好太多。

“蝗灾我没有见过,听爹爹说过很可怕,治理不了就会出现饥民……你说的那个容嘉县主当真这么厉害吗?”苏常宁说到这里,想了想,又坚持道,“朝颜妹妹年纪小,说不定将来朝颜妹妹长大了更厉害……而且在我心中,朝颜妹妹就是小仙女,不信,你问我阿姐去。我阿姐最喜欢朝颜妹妹,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想着朝颜妹妹,对她比对我这个亲弟弟都要好……”

苏常宁托着腮看着画说,然后指了指画中女子的眉毛,回忆状:“朝颜妹妹的眉毛要弯一些,眼睛也不似她这样上挑,我一喊她,她就冲我笑,她一笑,我就跟大热天吃到用冰镇过的葡萄一样,美滋滋的。”苏常宁说完,还自告奋勇的拉着孟和去见郑朝颜。

苏玲珑知道后,立马跟了去。

几人急冲冲的到了郑家,孟和就看到一个五岁的毛丫头正在地上打滚,他当时就放心了。这个感觉就跟他那个大蟋蟀不服输的去和人斗架,到了地方却发现对方是个小小的灰溜溜的家伙,完全没有可比性。

再后来,虽然一起玩耍时,孟和有些被郑朝颜如娇艳花骨朵的笑颜晃了一下,但也,只是晃了一下。还是小丫头片子。

第二次见郑朝颜,是他原本说好和苏常宁姐弟一起去逛边疆小镇的集会。因他祖母素来最宠他,担心集市上人太多,又很多都是目不识丁的粗人,怕他被冲撞到,不同意他也去。还是苏老爷子说,养男孩不可过于娇惯,将男孩养的和女孩一样娇弱,将来如何担得起责任……孟和祖母不敢违逆她的老父亲苏老爷子,只得同意了,终究还是不放心,祖母就专门指了两个从长安随行的大丫鬟跟在孟和身后。

孟和生在长安,长在长安,父亲是安宁伯府世子,祖父是安宁伯,他又是嫡子,什么样的富贵都见识过。但这里和长安却是大不一样,这边这几年因着边疆稳定,贸易往来频繁,十分热闹,但这个热闹和长安城是不一样的,带着点原生态的粗犷与豪放。要孟和自己说,最大的不同是,在长安,祖母虽然疼爱他,但父亲除了他还有七八个儿女,孟和母亲害怕父亲会宠妾灭妻,就日日催孟和上进,盯他功课盯得紧。祖母虽然疼他,但是祖母最重门第,一切和身份不符合的行为都是禁止孟和去做的。

长安城也每隔十天起一大市,各地来的手艺人斗技,就是胡商也云集长安,带来胡地风物风俗与不同于西陆王朝的异域风情。只这样的热闹,在长安,祖母与母亲是不允许他去的。祖母甚至恐吓他,说长安城里暗藏着不少拐子,早年安国公原配嫡子就是打小被拐子偷了,至今生死不明。

孩子心性都是越对他严令禁止,越是勾起他们的好奇心。来到了云城,孟和就对安宁镇的集市有了很大的好奇心,想去体会一下这里的热闹。一大早,他洗漱好去寻苏常宁姐弟,却得知,他们的母亲苏大奶奶昨日咳了一日,如今十分虚弱,苏常宁姐弟要去侍疾,只剩下他一人。

郑朝颜今日穿了一身青草绿绣着栀子花的衣裙,依旧梳着双丫髻,手上戴着一个银铃铛,走动的时候,铃铛叮咚作响。

孟和不由多看了郑朝颜两眼。

郑朝颜向他身后望去。

“苏府的苏大奶奶病了。”孟和简短回应。

郑朝颜点点头,前世,在沈氏的讲述里,苏玲珑的母亲苏大奶奶一直病恹恹的,一年之中大多数时候就是卧床养病。

沈氏闻言,在郑朝颜身后轻叹了一口气。都是女人,沈氏心疼苏大奶奶。她曾亲眼看到过苏家大爷曾经鬼鬼祟祟的青天白日里和一妙龄女子上了同一辆马车。苏大奶奶生下苏常宁就已经病倒,苏家大爷还年轻,如何守得住?

几人并不熟悉,一路上,他们寒暄几句后就默默无语。倒是来来往往的路人因为孟和过分华贵的穿着还有带丫鬟的排场而啧啧称奇,交头接耳。

沈氏颇为不自在。郑朝颜察觉到,就上前牵住母亲的手,快走几步,与孟和他们错开一点距离。

孟和被奉承惯了,从来都是人上赶着他,何尝被刻意远着过,他不由微微皱眉。

身后的两个大丫鬟倒是放下心来,她们就怕孟和和安宁镇上的小姑娘们走的太近了。来云城时候,安宁伯世子夫人不止一次对她们面提耳命,少爷将来肯定要尚长安城中贵女,不能因为去了一趟西陆王朝不起眼旮旯里的边疆小镇,就分了心。别说郑朝颜这种卑微出身,就是苏玲珑苏家大房嫡女,最得苏家老爷子看重的孙女,都被安宁伯世子夫人说成是乡下土丫头,让他们盯紧了少爷别到时候着了某些小蹄子的道。

郑朝颜在安宁镇只待到六岁,很多记忆都是模糊的,这里的人和事很多都是沈氏后来断断续续和她闲聊时提到的。

安宁镇的集市每隔半月开一场,凡镇子上的居民商户这日都可以将家里愿意出售的东西拿到这里统一出售,外地来的客商有时候也会在集会上出摊。开集市也是前朝宁文帝留下的,他重农但也不过分抑商。除了迁灾民戍边,开商市修河渠,还开了科举制。西陆王朝取代了宁朝后,这些基本也保留了。不过,前世,姜行远有一次曾经喝醉后,郑朝颜听到他抱怨:“说是开科举,广纳贤士,实际上寒门子弟寒窗苦读多年,也是无用功。朝廷科举取士更多是安抚人心稳定民心用的,取士也是多在贵族府邸取士,如今天下就是太宗皇帝都要仰仗着昔日叶城门阀势力。大小官员若是顺着这股门阀势力,自然官运亨通。若是不顺着这股门阀势力,轻则丢官罢职,重则祸及满门。

郑朝颜的父亲郑允说是商人,倒更像个采买。沈氏的父亲会中原官话,郑允打小得沈秀才青睐,教了他认字又教他一口官话。原本,沈秀才是想着将来郑允肯定是要考科举的,不想,前朝自宁文帝立国再传子宁炀帝,宁炀帝好大喜功,三次出兵高丽而拿不下,白白耗空了国力。郑允运道不好,要科考的年纪正赶上朝廷势微,群雄逐鹿的时候,哪里还能科举,加上郑家家贫,供不起一个读书人。郑允就去镇上商铺那里给人当伙计,勤奋好学,又会说一口官话,算盘识字算账都行,过了几年,郑允攒了点银子又向苏老爷子的钱庄借了一点银子,然后辞去了伙计之职,转而郑允开始奔波去各地拿货订货,再把货运回来给安宁镇以及附近几个镇子上。郑允中间取了一点利,他不贪心,价钱厚道,且他挑的货选的款都比较好出手,商户们也喜欢又省下来脚程。

郑允就靠着这样的营生养家并且每月还往郑家庄给给父母大哥大嫂弟妹捎一些银子。像今日集市,郑允因为要去隔壁镇上去谈买卖,故而不能同往。沈氏带着郑朝颜不时看看这看看那,集市上卖鸟的卖小狗卖花卖菜,还有卖衣服鞋帽,妇人的发饰头花以及男子的靴子方巾,更多的是卖吃的。

沈氏买了两串糖葫芦,付好钱给了郑朝颜一串,又笑着递给孟和一串。孟和看看那卖糖葫芦的老者衣衫破旧,大手上还有个口子,里头有些积灰,本想拒绝,但余光瞥见郑朝颜正看他,鬼使神差的他偷偷看了郑朝颜一眼,忽然心惊肉跳起来。

孟和的脑海里蹦出苏常宁的话来:“这画上女子生的和朝颜妹妹好生相像……“

孟和伸手接过沈氏递过来的糖葫芦,小小少年的脑袋里有点思绪纷飞。

郑朝颜走走逛逛则来到一个棚子里,欣赏起里头的菊花来。黄色的菊花常见,想不到这里还有绿色的菊花,因明知道很贵,郑朝颜并没有打听价钱,观赏了一会就起身离开了。孟和脑海里又忍不住想起容嘉县主一掷千金的样子,他鬼使神差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糖葫芦,而后冲身后的丫鬟使了个眼色,

丫鬟们会意。

李氏此时带着郑夕颜也在路边摆摊,摊子上放着几个大小不一的葵花盘,还有几把青菜和一些从地里新挖的生姜。

远远的李氏看到郑朝颜母女走过来,正要喊,却被女儿郑夕颜拉住手。

郑夕颜望着郑朝颜身后不远不近跟着的绯色衣袍的公子,不禁愣住。好个锦衣华服贵公子。

李氏顺着目光望过去,心下一惊,当下回头打量了一下郑夕颜,当时她就有点后悔,今日为了偶遇沈清芙,她们母女特意选的破破烂烂打着补丁的衣服,目的就是让沈氏看到了不管是落不下面子也好,不管是同情他们母女也好,总之都会给他们母女置办新衣服。退一步讲,就算沈氏心硬,宁可让人看着她与郑朝颜穿的齐整精致,而相公的嫂子与侄女却穿的破破烂烂,以至于让人指指点点,也不拔一毛。假如真的那样,那李氏也不会罢休。她打定主意如果得不到好处,傍晚就会带着夕颜借口赶集会卖东西太晚了来不及归家需要夜宿郑家。小叔子是个孝顺爹娘尊敬大哥大嫂的,看到嫂子与亲侄女如此辛苦寒酸,少不得又会给他们塞银子。

只是李氏算盘打的好,却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这样的集镇看到一个小贵公子,李氏虽然不认识他身上的华服那是什么料子,但不用想也知道那定是价格昂贵,不仅如此,怕是在这小小的安宁镇,花钱也买不来的。尤其,那小公子又一身矜贵的气度,一看就是出身大户人家,养尊出优长大,说不好家里还是做官的。李氏不由有点浮想联翩,若是女儿郑夕颜能将来能嫁这样的人该有多好,就算不成,给这样的人家当个丫鬟也是好的,若是幸运,能爬上主子的床生个一儿半女的,自己与俩儿子也能沾光了。

郑夕颜呆了一会儿,咬咬唇,立马把摊子上摆的东西收拾进身后背着的箩筐里,央了李氏:“娘,咱们先走吧!”

李氏踟蹰了一会儿,低声骂道:“我怎么看着那小公子和朝颜那小蹄子颇为熟稔,这小蹄子,如此年幼,就已经勾搭上苏家大房嫡子苏常宁,这还不够,又来一个……沈清芙当真是好心机,怪不得从小肯在一个丫头片子身上花钱,原是打了将来要靠女儿傍上有钱公子将来好享福的主意……这么小,就已经开始布局了,还想着将来演青梅竹马的戏,也不想想,人家怎么看得上郑朝颜的出身,最多将来给人当个见不得光的外室……”

李氏嘟嘟囔囔,见旁边人瞅她,她心里正不是滋味,横了那人一眼,阴阳怪气的“哼”了一声走了。

二人藏身在河边大柳树旁,李氏越想越气,先是骂了自己死去的爹娘狠心,为了多要几两银子彩礼,就把她一个如花大闺女,许配个郑家老大郑远,天生白楞眼,哪怕郑远好生生的看人,都让人感觉他分明在给你白眼。

明明郑家老二生的俊逸,身材还如那挺立的翠竹一般修长。

李氏接着又骂起小叔子郑升跟个臊狼犊子似得,成日里除吃无大事,郑允送家里的银子不知道婆婆偷偷买了多少烧鸡给小叔子开荤,吃了那么多也不见长肉,还是干瘪猥琐的样子。再过两年,公爹与婆婆又该给小叔子娶亲,生的跟个猴子似得,也不知道哪家姑娘倒霉,更不知道家里又要花多少银子才有人将女儿嫁给郑升!

至于那小姑子,一脸菜色,又随着婆婆长相,不收聘礼怕是都难嫁出去。个赔钱玩意。

郑夕颜垂下眸,稚嫩的面庞上出现一丝不符合年龄的怨恨之色。当日,那郑朝颜落水,她不该一时心软只迟疑一会就喊人救命,要是晚叫一会儿就一会,郑朝颜就不会被救活。

郑朝颜死了,该有多好!郑朝颜死了,她郑夕颜才有好日子!她又想到今日看到的那个贵公子身后的两个衣饰华丽的年轻女子。她娘说怕是那小公子的姐妹,那副恭谨的样子分明就是个丫鬟。

若是给这样的人家当丫鬟,也比给郑家,不,是给她娘她老子当闺女强。他二叔也是郑家的,就对郑朝颜十分的宠爱。

郑夕颜想到二叔郑允的样子,忽的抬头对李氏道:“娘,你说二叔是阿奶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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