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三观还是很正的嘛。沈明珠欣慰地想,念头不等转完,就听另一个声音嗤笑道:“得了吧,什么过河拆桥,你怎么不说那沈氏骄傲跋扈,成婚三年无所出,还不许丈夫纳妾,如此悍妇,不休难道还要把她当祖宗供着……”
脚步猛地一顿,沈明珠转回身,看着那个正在唾沫横飞的瘦小汉子,心道小子,我记住你了,日后别落我手里,不然非整治的你哭爹喊娘不可。算了算了,哪个时代都有三观不正的人渣,不和他们一般见识。现在最重要的是,姑娘我人生的第一桶金要怎么赚。沈明珠此时还想着第一桶金的赚法,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这太不切实际了,于是果断把目标定为“找个能过夜的地方。”正是午后时分,七月底的太阳还是有些热辣辣的,刚刚成为弃妇的沈娘子穿了一套密不透风的衣服,背着一个竹背篓,拐了一个柳条筐,走在乌云山下,认真在茂密草丛里寻找着草药,看见肥大的野菜,她也不肯放过,用小铲子连根铲起丢到筐里:白手起家听起来潇洒,真过起来才知道这是多么让人泪流满面的苦日子。身上只有几张饼做干粮,弄碗野菜汤也可以润润喉咙不是?乌云山只是连绵不绝的烽火山脉中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山头,之所以被休后不肯远走高飞而是赶来这里,就是因为沈明珠看中了这片山脉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因为这处山脉有一条温泉带,所以就连许多生长在温暖湿润地带的珍稀草药也可以在这里找到。所以当地许多人在农闲时间都会上山采药赚几个闲钱,张家在陆家集镇也有个药铺,除了卖药外,就是常年负责收购草药。如此风水宝地,对于沈明珠这样的行家里手来说,采药的过程完全可以当做寻宝来度过。也所以她虽然很想离张家越远越好,却仍理智的选择了在这片山脉下的山村落脚。当然,这个时候落脚地还完全没有影子,沈明珠准备充分发挥一下自己随遇而安的优点,边采药边行路,遇到村子便进去探探情况,烽火山脉周围良田无数,村庄分布还是比较密集的,半天之内必然可以寻到有人烟的山村。这个季节可以采集的草药很是不少,不过一个多时辰的时间,沈明珠身后的竹筐几乎就装满了,紫苏,荆芥,防风,羌活,升麻,白芷等种类繁多的草药,差点儿没晃花了沈明珠的眼睛,在她眼里,这些不是草药,是一枚枚闪闪发光的铜钱。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沈明珠掂了掂背后竹筐,觉着差不多了,该留出点时间找落脚的地方了,虽然她在前世也有一点野外生存的经验吧,可这是古代啊,你看这连绵大山,一看就知道是野生动物的天堂,就算她可以费劲儿搭个帐篷出来,半夜再让野猪拱了咋办?古代可没有现代帐篷,布料都是可以防火的。然而又走了一个多时辰,眼看天色黄昏,太阳在山后只剩下半个头了,沈明珠想象中的早该出现的村庄却还是没有出现。“难道我真的就这么倒霉?穿越大神难道我不是你接引过来做主角的,而是恰逢其会,跟着你真正的接引人漏过来的偷渡客,所以你才会对我这么残忍?拜托,就算是偷渡,那也不是我主观意愿好吗?而且偷渡客被发现不是都该遣送回原籍吗?如果你把我遣送回去,我愿意早晚三炷香供着您啊。”沈明珠碎碎念着,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感觉大地上的光线又黯淡了几分,她都要哭了,背后的竹筐和手里的柳条筐都沉甸甸的,显示着今天一下午丰厚的收获,只是……是不是该捡几根柴禾了?秋天夜里应该很冷吧?蚊子还出没吗?不过这身下车后从陆家集置办的行头还是可以用的,虽然白天确实闷热了一些,但进出山林采药,有这么一身可以防蛇虫鼠蚁,晚上还能稍微保暖一点,只可惜布料只是粗布,好像不太结实。一只野兔突然从不远处的草丛里蹦出来,打断了沈明珠的沉思,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真是肥头大耳的,之所以会把形容猪的词语用来形容一只兔子,是因为她饿了,怎么看怎么都觉着这只兔子烤起来应该很好吃。“小乖乖,别走……”沈明珠露出巫婆般的笑容,猫腰悄悄靠近兔子,却见那兔子的三瓣嘴一咧,似乎是鄙视了一下她的拙劣演技,然后有力的后腿一蹬,就一蹦一跳的从她身旁溜走了,甚至还踢了她一下。是可忍孰不可忍,姑娘今天刚成为弃妇,就被一只兔子给嫌弃了吗?“站住,你给我站住。”沈明珠转身就追了出去,却见那兔子头也不回,几个起落间就消失在草树深处,连半点机会和希望都不给她留。“真是的,连古代的兔子都这么不好骗,我这穿越还真够失败的。”沈明珠悲愤地停下脚步,正想抬头仰天长啸几声表达对穿越大神的不满,忽然她就呆住了:就在这个小山坡下面看上去还不到两公里的地方,密集的袅袅炊烟扶摇首上,竟是很大的一个村落。“天无绝人之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古人诚不欺我也。”沈明珠激动地碎碎念,张开双臂喜极而泣叫道:“小山村,我来了;晚饭,我来了……”说完运足气向前一蹿,刚蹿了几步,就听“扑棱棱”一串声音响起,两只大野鸡在她面前扑扇着翅膀仓皇而逃。“从哪儿冒出个疯女人,捣什么乱呢?”身旁不远处忽然有人嚷了一句,声音清朗悦耳,一听就知道是上天的宠儿,不然不能够拥有这样金玉般的声音,因为这声音太过好听,所以前世就是个声控的沈明珠便忽略了那语气中的不满。诧异的转过身,就见一个男人从树后走出来。此男身形颀长挺拔,头上用树枝挽起发髻,剩下的乌黑头发披散开来,剑眉细长,一双眸子黑亮清澈,挺首的鼻梁,优美双唇薄薄抿成一线,显示出主人此时心情不太美丽。虽然穿着一身粗布衣裤,却丝毫没有掩盖住那份儿从容潇洒,竟是一个十分出色的少年。沈明珠眨巴了几下眼睛,她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老天爷的私生子:张扬也就算是千里挑一的美男子了,不然一个药商家族的族主而己,也不至于让知府的千金放下身段几次三番的勾引,然而比起眼前这少年,说张扬给对方提鞋都不配有点夸张,但在人家面前,张扬顶多也就是个拎包的吧。无论从容貌气质,堂堂的大药商都被这个打猎的穷小子甩出去好几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