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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万。

我的欢乐豆都没有这么多。

我一个穷学生,就算掏空了内脏,打碎了骨头,塞进锅里熬出油来,都凑不出一个零头。

只是一瞬间,我突然明白,出卖尊严根本不可怕。

可怕的是卖了也凑不到钱。

我回到了家,舅妈指着舅舅的鼻怒骂,骂他不知道在员工食堂吃饱了回来,让家里多添一双碗筷。

我来到学校,同桌穿着带霉味的校服,默默承受着周围人嫌恶的目光,她家住在地下室,衣服永远晾不干。

我赶去食堂,颠了两个小时的铁勺,抖着手接过汗津津的饭票,一张五块,够我吃一素一汤。

我烧成一堆灰碳,也只够做九千支铅笔,淬出一片白磷,也只够做两千根火柴,炼出一罐脂肪,也只够做八块肥皂。

一百万,轻于鸿毛,重于泰山。

我还是得到了一百万。

因为我答应了厉阎,作为报酬,他很爽快地给了我一张支票。

这件事压在我心里太久,一直压得我喘不过气。

也许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轻易地把这一切告诉了萧潇。

萧潇的眼神很复杂,良久,她对我说,苏荀其实是书里的深情男配。

他在我出狱后被厉阎强制爱时初步登场。

书里写,他是苏茗的哥哥,和厉阎有工作往来,一次偶然,发现了被囚禁在孤岛的我。

只一眼,他就对好单纯好不做作在金丝笼中好似一朵高洁雪莲的我怦然心动,情深不悔。

我被囚禁,他救我出孤岛。

我被挖肾,他大闹黑心医院。

我出车祸,他抱着我哭成泪人。

我被绑架,厉阎还在犹豫救我还是白月光,他冲上来就和绑匪近身搏斗,大喊:「放了吕珠!」

虽然最后被绑匪一枪托打倒。

我有点高兴,说:「苏荀要是真的这么有钱就好了。」

萧潇也笑了,只是笑得很勉强。

她犹豫了很久,还是说:「你可以问问他,他家里情况怎么样?」

我点点头,并没有放在心上。

事实证明,不听女人言,吃亏在眼前。

信任男人是倒霉的第一步,心疼男人是倒霉的第二步。

我就是身体力行的典范,在倒霉的路上七步成诗。

时隔三天,我再次拨通了苏荀的电话。

我攥着一张薄薄的银行卡,像攥着一个人的性命。

我说:「我们见一面好不好?」

他犹豫了很久,说出了一个酒店地址。

我是坐着公交去的,到的时候夜幕已黑,我背着书包,刘海被汗水紧紧贴在额头上。

迎接我的是个穿燕尾服的服务生,我看着他按下顶层的按钮,心像被细线悬挂而起。

手机颤动了一下,我没有打开看。

须臾,「叮」地一声,顶层到了。

我第一次看到这样金碧辉煌的大厅,第一次看到那么多衣香鬓影。

也是第一次看到苏荀穿着挺括的正装,手里握着一支金色的香槟。

不知哪来的勇气,我径直走向他,摊开掌心。

银行卡攥得太紧,手心留下一道深陷的痕。

「你不要怕,我凑到钱了,一百万呢。」我对他说。

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这个场景,为此脑补了 1 个 G 的异世界轻小说。

我深信自己一定会像拯救被恶龙抓走的公主的勇士,天命所归,光芒四射。

但事实并没有。

我只听到自己的牙齿在发抖。

苏荀身旁站着的男人挑了挑眉,语气是熟悉的轻浮。

「你还真给啊?」

他上下扫视了我一眼,像打量一件廉价的货品,我听见他嗤笑一声,说。

「你去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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