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胖子轻轻的哼了一声,指了指话筒,魏武顿了顿,调整了一下情绪,坐下,拿起听筒。
女孩嘴唇抖了抖,怯怯的发出一声“喂”,又没了声音。
这个声音,很陌生,却又似乎无比的熟悉,仿佛深深地印在他心底最深的地方,因为梦里听了无数遍。
魏武猛地站了起来,对着听筒发出了一声颤抖的“呜”声,不知是答应还是呜咽,使劲抽了一下鼻子。
随后用左手捂住嘴,任泪水滑落在脸上,眼睛紧紧的盯着隔着一层玻璃的女孩。
女孩逃似得避开他的眼神,低下头,过了好久,一声弱弱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
“爸,我是冉冉。”
“冉冉!”
魏武站了起来,弯下腰,再次把眼睛靠近窗口。
把听筒交到左手,右手摸上了玻璃,使劲地摸着、拍着,哭得撕心裂肺。
魏冉对爸爸很陌生,甚至很排斥。
即使现在就坐在这个高大得有些佝偻的男人面前,她内心更多的还是怨恨和鄙夷。
要不是五婶要她亲口把考上大学的消息告诉他,她是不会来这里的。
爸爸这个词对她来说很陌生,甚至在很小的时候,她非常害怕听到这两个字。
因为这两个字是和“坏人”“强迫犯”“杀人犯”联系在一起的,小时候,她听到的最多的是“你爸是强迫犯、杀人犯”。
虽然那时候,她并不知道“强迫犯”是什么,但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要不,他们也不会在喊完这一句后,就用石头、树枝扔她。
看着面前高大、瘦削、还有些佝偻的男人,魏冉怎么也无法从记忆深处找到他的影子。
“冉冉,爸......爸对不起你,是……爸连累了……你,爸没有……照顾好你,没有陪你……一起长大......
我知道,你一定吃了好多苦......
谢谢……你来看我,爸爸……对不起你……”
哭声让人动容,连一旁的胖子老钱都有些心塞,也就没有制止魏武拍打玻璃的举动。
反正这玻璃厚着呢,借个铁锤给他也砸不碎。
刚才值班民警说,魏武老家的中级人民法院,还有检察院都来了人,登记的时候他们听到后面几个人小声说到魏武的名字。
不会是这小子又申诉了吧?
看魏武哭得涕泪俱下,魏冉突然有些心酸。
这人虽然很陌生,还是个罪犯,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而且听五婶说,他爸小时候很宠溺自己。
想了想,还是懂事的站起身来,配合着把左手慢慢伸过去,张开手掌贴在玻璃上,让他“摸”着。
魏武是十四年前因强迫杀人被捕入狱的,三个月后被判处死刑,二审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个月后就送到了这所监狱。
魏武从刑警队拷上他那刻起就一直没有认罪,坚称自己是无辜的。
侦察机关用尽了手段,预审组从县局、市局一直到省厅,换了一批又一批,硬是没有拿到魏武的认罪口供。
魏武被提审过不知多少次,可就是不认罪。
最后,法院是按照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相关规定,零口供判决的,毕竟证据确凿。
是的,证据确凿!
起初几年,魏武一直申诉,但相关部门调阅案件卷宗后,无一例外的发出“驳回申诉请求”的裁决。
最后,魏武彻底绝望了。
魏武清楚的记得,案发当天下午,骆家凹和李小村因为灌溉抢水发生对峙,随时都可能发生大规模械斗。
因为派出所有限的几个的正式民警都外出公干了,魏武作为联防队长,又和械斗的两个村同在一个行政村,人头熟,便带领几个联防队员赶到现场。
他们和村支书李国盛一起赶往现场制止械斗,一直到晚上九点多,才把村民们劝回家。
一场大规模械斗终于平息,李支书为了感谢魏武一行,执意请他们到乡里的饭店吃饭。
李国盛本是魏武的堂叔,小的时家里家里穷,过继给了没结婚的舅舅,就改姓了李。
既然是亲戚,酒自然多喝了些。
酒后散场,由于喝了不少酒,魏武没有骑摩托车,而是抄近路步行回去的,这样就和李国盛同一小段路。
两人边走边聊今天的械斗,商量着明天村干部要分批到两个村做安抚工作,并组织双方代表商量一个解决方案。
李支书家住在谷冲,魏武住在魏老庄,到分手的路口时,两人又停下来,商量并确定好明天需要重点做工作的十几名刺头,和双方各五名代表的人选。
临分手时,魏武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十二点四十五分了。
随手扔下手里的烟头,转身就大步往回赶。
走到桃山的时候,酒劲上头还摔了一跤。
回到家里,魏武魏武打开锁着的院门,把沾满黄泥的衣服脱下,扔在院子里的水池边,进屋洗了澡就睡下了。
妻子陶舒雅因为他老是加班不着家,和他闹了一场,带着女儿回娘家十多天了。
魏武是被一阵砸门声惊醒的,一看手表,六点四十了。
打开大门一看,院子里站满了人,院门不知道怎么就开了,他也不记得昨晚有没有锁上。
领头的人魏武认识,只是打交道不多,是县局刑警队的。
派出所这边是副所长林飞,所长老刘上周刚调走,现在是林飞暂时主持工作。
魏武激灵了一下,对着林飞问道:
“林所,咋了?大案子?”
“走吧,到所里再说。”
林飞咕噜了一句,扭头先出了院子。
魏武有些纳闷,随手从拉在走廊的绳子上扯下晾着的衣服,随便套上,就跟了出去。
这一去,魏武就再也没有回过家。
警车刚刚开出村口,林飞就亲自给他上了手铐。
当天早上,天刚亮,一个农妇去桃山采桃胶,朦朦胧胧地看到桃林深处好像有什么白色的东西,走近一看,吓得差点晕过去。
农妇跌跌撞撞地跑出去,边跑边喊:
“杀人了......”
死者是个姑娘,魏武隔壁村的,在乡皮件厂上班,当天上完夜班回家,在桃山被玷污后杀害。
现场发现一把带血的绿色警用弹簧匕首,和伤口比对完全吻合,匕首上的血迹与死者的血型一致,匕首被确定为杀人凶器,匕首炳上沾满了现场的黄泥,无法提取到指纹。
而这把匕首正是魏武的,魏武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自己的匕首会落到了杀人现场,也不知道匕首什么时候丢的。
这是一种折叠式警用匕首,平时刀鞘套在腰带上。
拔出时,只要按住刀把上的按钮往外一抽,“噌”的一声,刀刃就弹出来了。
折叠时,只需把刀刃对准刀鞘,使劲一按,“咔”的一声,刀刃就会收缩到刀把中并插入刀鞘。
那个时候,对警械的管理还远没有现在这么严格,一般的联防队员,都会配发匕首、手铐和带强光手电的高压电击警棍。
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新鲜,成天把警械都挂在腰上显摆。
慢慢的新鲜感就过了,就觉得手铐和警棍还有点用处。
匕首吗?根本就是个摆设,真要遇着事了,面对嫌疑人,你敢拿着匕首刺他?吓唬他都没用!切瓜削苹果还怕伤了自己!
所以,后来也就不会随身带着了,要么锁在办公室抽屉里,要么放家里。
魏武记得,因为怕女儿魏冉拿到,他的匕首一直放在家里大衣橱顶上。
一周后,从省厅传来消息:
现场提取的证物与魏武的DNA采样比对十分相似,相似度达到了99.9997%。
也就是说,每100万人中,最多只有3个人和现场留下的证物DNA近似。
而且魏武的匕首、衣服上的黄泥都是铁证。
这让魏武百口莫辩。
关键还有村支书李国盛的证词,他说和魏武分手时是十一点五十,与案发时间正好吻合。
两人最后分手的地方,并没有发现魏武所说的一地烟头。
魏武不知道李支书为什么这么说,李国盛是他的堂叔,魏武刚开始进入联防队,也是李国盛找的关系,按理不会害他。
所以,魏武只能认为是李国盛喝多了,记错了时间。
至于烟头怎么没有了,魏武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于是,魏武请求公安机关再次询问李国盛,结果还是一样。
就这样,一审的时候,毫无悬念,魏武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