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快说说,是哪个专业的女生被你这么快就给拿下了。”
我抓了把后脑勺,不好说是去见未婚妻和岳父岳母。
“没有,就是要去见个人......那什么,就是亲戚。”
“亲戚?什么亲戚?耗子,你在京城还有亲戚?”
李胜瞪大了眼睛,显然很好奇。
我嘿嘿一笑,没有直说,但这时另外一个舍友童樊却突然凉凉的说:
“是远房亲戚吧,开学几周了,你这亲戚今天才要去见啊。”
童樊是我们宿舍里的家境最好的一位,本地人,吃穿用度上和我们其他三个人完全不是同一档次。
自然而然,说话语气之间也不免带着些高傲。
李胜一向看不惯他,一听他说话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人家亲戚想什么时候见就什么时候见呗,远房亲戚怎么了?”
童樊坐在床上一边玩ipad,也不搭理李胜,而是直接看向我。
“远房亲戚当然也是亲戚,就是开学这么多天不来关照你一下,反倒要你跑过去见,这也够远的。耗子,你可别冷脸贴热**啊。”
“你TM说谁冷脸贴热**......”李胜脸色黑了。
我连忙示意他冷静。
这才开学不久,舍友可是要一起住四年的,没必要为了小事打起来。
更何况这童樊虽然眼睛长在天上,一看就欠揍,但说的也没错。
要是去见远房亲戚,真不至于这么收拾。
可李胜这个人就是个暴脾气,稍微有点不爽,就有动手的架势。
我皱着眉头去拦他,单手想将他抓回原地,结果一不小心没控制住力道,竟然一把将李胜抓了起来。
李胜顿时瞪大了眼睛安静了下来。
整个人双脚悬在半空中,两个眼珠子紧紧的盯着我。
我也一时间惊住了,连忙回头看了看其他两个舍友。
好在周兴博正好有事出了门,而童樊躺在床上,由于角度问题也看不到这边的情形。
我松了一口气,连忙将李胜放了下来,“不好意思,那什么,我不小心的......”
李胜被这么一打断,哪还有什么暴脾气,只一脸震惊的盯着我。
毕竟男人嘛,就是喜欢追求绝对的力量,总是欣赏比对自己更厉害的人。
“耗子,你这力气也太大了吧,专门练过?”
要知道李胜体形可不小,一米八的大高个,要比平常人还壮实许多,可不是普通的重量。
平常人想要一把将他抓起来,那简直凤毛麟角,更不用说只用一条手臂。
我微微有些心虚。
其实我从小力气并不大,比起同龄人来说,还要稍微小一点,但是自从爷爷开始教我法诀以后,我的身体素质就日益见长,力量速度也明显提升。
到后来,法决练到了一定的程度,速度和力量早就甩了普通人几条街。
不过我总觉得这玩意儿对我没什么用,甚至因为我力量和速度太出色,以前上学时同龄人都不怎么待见我,隐隐约约有点嫉妒并排斥我。
所以自从上大学以后,我一直在隐藏自己的特殊,免得不合群。
毕竟爷爷叮嘱过我,续命的契机就在京城,这个地方卧虎藏龙,需要小心谨慎。
要是太过引人注目并不是一件好事。
“没练过,就从小干的家务活比较多,所以力气比平常人大一点。”
我含糊的笑了笑,掩耳盗铃的背过身去收拾自己的东西。
李胜激动的一巴掌拍在我的肩膀上,“耗子,可以呀,这力气真是一绝啊!单只手就能将我提起来,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你力气这么大的人。不对,除了举重运动员以外,就没见过。”
说着他激动的一把拉住我,“快快快,我们来掰手腕,我倒要看看你的力气大到什么程度了。”
我一脸的头疼。
扳个屁的手腕呀,真要是这么一交手,那我的力量不全都暴露了吗。
见他当下兴致勃勃的开始搬桌子,我连忙拿起了东西就往外走。
“那什么......我还有事儿,改天吧,改天......”
“别啊耗子,就五分钟,掰完你再去啊......”李胜从后面追出来。
我头都不抬,全当听不见,飞快的下了楼。
好不容易甩开了人,才发现自己出来得急,除了拿了爷爷留给我的信件以外,还多拿了两本专业书。
算了,这会儿要是回去放书,肯定会被李胜拉去比手腕,拿着就拿着吧。
我拿着书往外走。
来到学校大门,我没舍得打车,而是去坐了公交。
按照爷爷留给我的信息,我的未婚妻叫做林婉儿,是富商林成栋的孙女。
当年林成栋做生意时,不小心惹了仇家,在一周之内先是生意一败涂地,后又是自己出了车祸差点丧命。
好不容易动手术保住了命,大儿子一家又因为出去旅游,开车直接冲下了山崖,粉身碎骨。
连同大儿媳妇和孩子也都死无葬身之地。
一连串的祸事几乎让林成栋崩溃,差点家破人亡。
就在林成栋接受不了打击时,幸运的受人指点,说他是被人背后动了手脚,沾染了不该沾染的东西,要是不尽快清除,一个月以内,他就得暴毙。
除此以外,他剩下的另一个儿子,连同儿媳妇,以及刚生下来不久的孙女,都会受牵连暴毙。
而他家所有的产业,也全都会破产。
那人说得信誓旦旦,有理有据,刚开始林成栋死活不行,但后来随着身体越来越虚弱不得不让他信。
林成栋恳求那人就他,但是指点他的那人却说自己并没有能力帮他解祸,他身上的脏东西太厉害,要想活命,没去找更厉害的风水师。
于是林成栋辗转之下,最后找到了我爷爷。
当时我爷爷早就已经封卦,带着我隐世埋名生活在偏远的农村,原本早已不问世事,但最后为了我,还是出面替他解决了这事。
同时,林成栋也答应爷爷把孙女林婉儿嫁给我。
爷爷曾经在信里叮嘱我,我身上的阴婚早就已经不能帮我什么,所以一定要在二十二岁前结婚,解了这阴婚。
同时也给我留下了林家的地址。
按理来说应该很容易能找到林家,可惜我以前生活在农村,没咋坐过大城市的公交车,坐了好几站路以后,才发现方向坐反了。
“这叫个什么事儿。”我郁闷的嘀咕了一声,顺着也人流下了车。
站在路边,我郁闷的往左右两边瞧了一下,正想找个人问问路,突然听到旁边有人吵架。
吵架的是两个女生和一个中年男人。
那中年人差不多四十来岁,身上穿着一件道袍,脚上穿着一双耐克的运动鞋,鼻梁上还架着一副棕黑色的圆片眼镜,要是不细看,差点都要让人以为他是个盲人了。
可惜这人眼珠子滴溜溜的,怎么看都觉得他视力没问题。
就是这几样服饰搭配起来,古不古今不今的,让人觉得怪异。
而他面前的两个女生看起来就要正常许多了,虽然背对着我,看不清模样,但从穿着打扮上来看,应该年龄不大,像是大学生的样子。
此时三个人就这么站在路边,吵的不可交,引得不少人瞩目。
我没当一回事,只抬头看了一眼,就抱着专业书站在路边。
就在我想要穿过马路去另一头的时候,突然我的袖子被人拽住了。
“同学,能麻烦你帮个忙吗?”有一个声音在我身后说道。
我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回头一看,直接对上了一双水灵灵的杏眼。
杏眼的主人定定的看着我,大眼睛里几乎能看清楚我自己的倒影。干干净净的模样,气质十分清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