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想起,被击毙的那个农民工,后脑勺的洞,有拳头那么大。
一条命,三万块。
多贱啊。
我不想这样活。
江枫回来,我没什么话跟他讲。
煮了点银耳当夜宵。
他一身酒气,往我身上凑,我有点嫌,叫他去洗澡。
他不高兴,抱着我的腰要硬来。
我狠推了他一把,他闪了个趔趄,当时便怒了,指着我的鼻子骂:「祝愿!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嫌我脏?当年是怎么爬上老子的床,自己心里头没点数?」
我垂下眼,脸色惨白。
便低头解自己的纽扣。
江枫愣了,过来拍拍我的脸,耷拉着脑袋嘀咕了句:「去洗澡了。」
我去收拾他吃剩了的半碗银耳,不想浪费,自己吃了。
味道还和从前一样,可他不喜欢了。
吃完后我去刷锅,刷干净了,看见天然气灶挺脏的,就去擦天然气灶,抬头又看见窗玻璃挺脏的,又垫了凳子去擦玻璃,最后是地板。
江枫靠在厨房门框上,漫不经心敲了敲:「喂!祝愿,我是有品味的,还不至于碰那里的女人吧,多脏啊。」
我吸溜了下鼻子,一下又一下重重擦着地板:「这些你不用跟我说的。」
江枫没说错,当年的确是我不知廉耻,爬到他床上去的。
挺俗套,又有些难以启齿。
九年前,S 大艺术学院门口,江枫停着他的宾利,车头上放了一瓶水。
我就去攥住了那瓶水。
喝我水。
和我睡。
为什么?
因为穷,因为虚荣,因为缺钱,因为活不下去。
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我想要钱。
我这样的姿色,不该烂在淤泥里,不该穷困潦倒,不该活的像蝼蚁。
其实,如果我不喜欢江枫,那撑死也就一场无聊的交易,无关风月。
可惜,我爱他。
天崩地裂,一往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