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到高中,凌云都是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主要是从小就被爸妈洗脑了,爸妈成天在她耳边叨叨:“像我们这样一无权,二无势,三无钱的家庭,你唯一的出路就是好好读书,考上名校,今后才能找到工作,谋条生路。”
她那时真是心无二用,全心全意扑在学习上,眼睛永远盯着各门功课排行榜,心里永远想着“考第一,上名校”。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真的考上了名校,远离父母,来到A市读大学。
父母不在身边了,父母定下的目标也达到了,父母也没说进大学之后要达到一个什么目标,大概在父母的眼里,只要上了名校,就肯定能找到工作。
没了高考的压力,又没了父母的唠叨,凌云感觉既轻松又茫然,像一只脱离了樊笼的小鸟,能自由自在地在浩瀚的天空里飞翔,就是不知道该往哪儿飞。
只是凭借着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她仍然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一个偶然的机会,凌云从同寝室的人那里看到一本艾米写的爱情小说,名叫《山楂树之恋》,寝室里每个人都看了,每个人都看得如痴如狂,泪流满面。
同寝室的朱艳竭力向她推荐《山楂树之恋》,说它是史上最干净的爱情,看完这本书,每个女人都想嫁给书中的男主,每个男人都想娶书中的女主,活了快二十年,还从来没看过这么催泪的小说。
她接过书来,翻了几页,发现虽然是校图书馆的书,但已经被人用笔画了很多道道,加了眉批尾批,写了学习心得,很多书页还被人撕掉了。
凌云带着难以置信的心情看了几页,结果像同寝室的其他女生一样,一跟斗跌了进去,不能自拔,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也未能免俗,哭得跟个泪人似的。
看完那本书,她都不想活了,只想时空静止,她和故事的主人公全都停留在故事里。最好是时空倒转,从头再来,一定一定不能让男主老三死掉。
那段时间,她恶补了一阵艾米写的爱情小说,从《山楂树之恋》开始,一本接一本地看,看得无比投入,化身为一个又一个女主,走入故事,邂逅一个又一个多情忠贞的男主,谈了一场又一场酣畅淋漓的恋爱。
每读完一本书,都像告别一个恋人一样,生离死别似的难受,即便合上了书本,还在一遍又一遍地回味书中的情节,感觉今生再也不会爱上另一本书了,一直到打开下一本书,才能慢慢从上一本书的情节里跳脱出来。
但刚跳脱出来,又跌入了第二本书的情节中,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如此循环往复,凌云就像坐过山车一样,经历了各种大起大落、大喜大悲,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动人的情节和金句:
“飞蛾扑火,在外人眼里是愚蠢可笑的,但对飞蛾来说,也许是它最本能的追求。向往明亮的火焰是它与生俱来的憧憬,有火不扑,会成为它终生的遗憾。”
“从来就没有结束,为什么要重新开始?”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
“我不懂说将来,但我静待你归来。”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
不知为什么,在众多缠绵悱恻、荡气回肠的爱情词语当中,她最喜欢“邂逅”这个词,感觉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从“邂逅”开始的。
无邂逅不成其为爱情!
她对“邂逅”的注解是:
她去了一个遥远的小山村,那里静谧、祥和,碧绿的菜地,金黄的稻田,傍晚时分,暮色降临,炊烟缭绕,她赤足走在田埂上,远远的一片工棚里,传出手风琴声。然后,她与那个身穿蓝色工装大衣的男生相遇,四目相对,像被闪电击中一样。
或者,她刚爬上自家那栋楼,就在四楼(刚好也是四楼)的楼梯口看见一个手握书卷、风度翩翩的男生,风趣而温柔地问她:“你就是凌云吧?”
又或者,新学期开始,她去校园里某教室上课,从门外走进一个身材高大的男教师,长得像拉丁裔歌星,上唇比下唇薄很多,手里习惯性地端着一罐可乐,讲一会儿课,就喝一口饮料,趁她不注意,就默默地凝视她。
再或者,她考上了国外的研究生,在美国某机场,她焦急地等待那个许诺来接机的男生,还认错了几次人。最后,那个人出现了,他留着小胡子,像个西班牙帅哥,画面顿时变得像无声电影里的慢镜头,他张开双臂,她也张开双臂,轻轻向他飞去……
走在校园里,凌云也没有停止想象,特别是上马哲课的时候,非常希望授课的会是一个长得像高仓健的男人,下课时叫住她,以充满磁性的嗓音说:“我是卫国啊,你认不出来了?”
可惜的是,教马哲的是一个中年女人,声音高亢,吵得人连觉都睡不好,也无法冥想“邂逅”的故事,搞得她这么爱学习的人都不得不逃课。
大学三年级的那个寒假,凌云回C市跟父母团聚过春节。她妈突然问她有没有男朋友,说如果没有的话,就让她跟一个同事的儿子认识认识。
她惊呆了,这是几个意思?
在她心目中,如果她妈过问她的感情生活,那一定是叮嘱她“不要分心,要专心学习”,怎么会突然想起给她介绍男朋友来了?
这还是我的妈吗?是不是在设套考验我呢?
她妈见她愣在那里,便解释说:“是我那个同事提起来的,她说她儿子从国外留学回来,还没女朋友,刚好你也回来过春节,可以认识认识。”
“认识认识”?
什么意思?是相亲的意思吗?
这跟“邂逅”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妈妈继续说:“你要是不愿意见她儿子,我就去对她说你有男朋友了。那孩子——唉,别的都好,就是太矮了。”
她妈见她没有反对,以为她真的有了男朋友,挺开心的,转身就去把相亲的事推掉了,回头来问她:“你有男朋友吧?”
“没有啊。”
妈妈以为她在隐瞒,便宽慰说:“对妈妈还保密?以前我不让你谈恋爱,是怕你分心,考不上大学。现在你都大三了,可以谈恋爱了。”
“我真的没有男朋友。”
妈妈一愣,告诫说:“那你得抓紧时间考虑这事了,我听说现在的大学生,一进校门就把男女朋友搞定了,不然的话,人都被找光了,你就没得找了。”
她仔细一想,还真是呢,班里的女生貌似都有男朋友,有的已经有了ex(前任),甚至ex-ex(前前任)。
最夸张的一个,竟然已经有了三个ex!讲起故事来,都得注明是“第一个ex”,还是“第二个ex”,或者是“第三个ex”。
而凌云,还只在想象中邂逅啊邂逅,现实生活中什么都没有过。
她妈着急地说:“你不能老是埋头读书啊!有合适的就要抓住,不然,等出了大学,就更难找了,只能当剩女!”
“合适”?又是几个意思啊?
爱情,不是一种让人痴狂让人飞的感情吗?
怎么一下变成“合适”了?
从那之后,她妈就以逼她高考的劲头逼着她找对象,搞得她压力山大,不得不从“邂逅”的美梦中跳出来,闭着眼睛、捂着鼻子跳进“合适”的泥潭。
但班里甚至年级里的男生都被人找光了,老师更是儿孙满堂,想都不用想,貌似近期也没机会去到某个小山村,而出国更是遥遥无望。
凌云急了,成天担心自己在大学里就会成为全班唯一的剩女,一直剩到社会上去,剩一辈子。
戈亮就是在这个“万分危急”的关头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