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让我重回七五年,和美女知青在一起》的小说是作家竹枝客的作品,讲述主角女频的精彩故事,小说内容章节生动充实,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推荐各位读者大大阅读!下面是这本小说的简介:最后经过一众的推选,男知青的队长叫吴勇是上海人,是个精壮的汉子,估计他们推举吴勇应该也是因为吴勇足够强壮吧。女知青推荐的是张红,因为刚到这里的时候就是张红安排的她们,对张红他们都也服气。“好啦,既然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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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经过一众的推选,男知青的队长叫吴勇是上海人,是个精壮的汉子,估计他们推举吴勇应该也是因为吴勇足够强壮吧。女知青推荐的是张红,因为刚到这里的时候就是张红安排的她们,对张红他们都也服气。“好啦,既然已经定好了,那你们两可要肩负起责任,管理好知青队伍。都把安置粮领回去吧,女同志的安置粮,一会儿就由民兵连帮忙送过去,这些安置粮你们可要省着点吃,别浪费了,离秋收放粮还有一两个月呢。”“兵子,安排人帮女知青送一下,等会儿跟马会计来找我。”说完陆桢便离开了,他要去看看,学校的选址。在莲花村转悠了许久,才找到一块较为合适的地方,三棵巨大的银杏树旁边。这里以前是一座寺庙,不过后来战乱,都吃不起饭了,和尚也都还俗了,就荒废了下来,地基很小,只能重新开山,将后面的山坡开一点出来,下面有个坎儿,属于是高坡上面一块空地,高坡下面两块空地,外面是三棵估摸有前年的银杏树长在山坡上,也算是加固了坡上的泥土,防止滑坡。据说这三棵银杏树是当年苏东坡亲自种下的,这个寺庙也是苏东坡经常来玩的地方。当然如今破败了也无从考证。银杏树下面就是河边的田了,地势宽阔,土地肥沃,田过去就是河边,整条河绕着一片山丘,汇入接近上河坝的地方。这里属于莲花村接近村子中间的地方,属于第二层高度,再往上走就是第二生产大队,那里山高林密,田地都在山坡上,生产更为麻烦,一二,三,四六,五个大队将村子围成了一个圆,五队七队在中间,这片地就在五队和七队中间。进村的路口便能看到,整个村子像一个低谷状态,中间一条长长的河流,两条岔流汇入大河里,一条从六队流下来,一条从四队流下来,在村子中间的地方交汇。四面都是高山相围,交通很不便利,从六队走到三队一队接壤的村口,那是要下一座山,经过五队七队,再上一座山,才算是出了村。不过这里的环境如果放到现在,那就属于山清水秀,青山环绕绿水相迎的风景区了,只不过在这个年代,只能用穷山恶水来形容。村子里就一五七三队的田地最肥,都在河边上,不过不好的就是每每到了夏季发大水,最挨着河边的田都会被水淹几次。“爷,我过来了,都安顿好了。”陆兵和马会计找了过来。“马会计,你看,村里没有大面积的宅基地了,建小学,我也转了一圈,发现白果树这里可以建学校,就是有点麻烦,需要把地基拓宽,山边也要打一部分下来,就有点耗费人工了,打下来的泥巴石头就用来填最下面那块空地,这样这个学校高低差别也不是很大。你看最近田里也没什么事儿,你就安排一下,让各大队都出点人,赶紧来点人把屋基开出来,该制砖的制砖,该砍树的砍树,抓紧时间把学校建起来。千万别砍这三颗白果树啊,这可是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百财富。”前世不知道什么原因,有一棵银杏树被砍了,留下了个光秃秃的树疙瘩,最后好像八百块就卖给了做树雕的。“好的村长,我这就去安排。”马会计记下了要求就走了。“兵子,明天知青们不是开工了吗。你安排个计分员,还有管事的先过去带一段时间。”陆桢叮嘱道。“另外,让他们对田知青关照一点,可别什么重活累活就给人家安排,要是我知道了,看我不收拾你。”陆桢这句话是贴着陆兵耳边说的。“咋啦爷,你这是要给我找个奶啊。你看上人家了啊。”陆兵咋咋呼呼的说道。“给老子小点声。”陆桢一脚踢在了陆兵屁股上。忘了这小子的性格,咋咋呼呼的,二十七八岁了,要不是当了民兵连长,连个婆娘都讨不到。“嘿,爷,我可要提醒你,人家可是城里姑娘,长的那么好看,会看上你吗,就算看上你了,那能啷个办,还能留在这穷山恶水的地方跟你过日子生娃儿吗。”陆兵看的比较通透,虽然不好听但也是实话。“老子要你管,把老子交代的事情包好了就行了,啰哩吧嗦废什么话,再说了,怎么就看不上老子。”陆桢气急败坏的说道。他知道陆兵说的是对的,前世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才没有勇气留下田芷柔,也导致他后悔了一辈子。这一世他想明白了,就要留下她,以他重活一世的记忆,肯定能给她最好的生活。这一世也不求大富大贵,小富为安就好,就要陪着她一直到老也不撒手。“要的哇,我这就去给你办啊,爷。”陆兵笑嘻嘻的跑来了。回到家已经快四点了,陆青在写作业,就没有喊陆青,看了下墙后面堆的干柴也不多了,就拿起斧头扁担绳子,麻袋里装着长枪子弹就进山了。进了山里,陆桢也没急着砍柴,山林里干柴多得很,陆桢的家就挨着这片山,周围也没什么人家,这片山也很少有人来路不好走,又山高林密的。将扁担绳子放在了一棵枯树下面,别着斧子端着枪就进山了,他可没忘记要给李飞打一头马鹿的。越往里走,杂草就越高,还好穿着军鞋,裹着厚厚的绑腿,要不然杂草里跑出一条蛇咬他一口那才是要了亲命。走了大概有二三十分钟,就看到有几只马鹿,在林子里嬉戏。“运气真好,这也能碰上,就是杂草太高了,不好弄,还是只有开枪了。”陆桢自言自语。陆桢在部队里的枪法那也算神枪手了,百步穿杨不在话下,短枪瞄准小一点的马鹿,一枪放出,打在了马鹿前腿的关节上,那只马鹿瞬间就倒地挣扎了起来。陆桢也不敢打死,这天这么热,打死了肉很快就腐坏了,到时候交给人李军,那不是害人家吗,打断一条腿给它包一下,也是鲜活的,个头不大能装进麻袋里,放一晚也憋不死,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其他的马鹿听到枪声,早就跑的远远的了。陆桢像一头猎豹一样,枪声响起就冲了出去,按住了马鹿,生怕他缓过劲儿来就跑了。利索的将马鹿装进了麻袋里,大概六十多斤,在陆桢的承受范围内,扛着麻袋也不耽搁就往回走了。走到陷阱那里,忙活了一阵收了六只山鸡,五只兔子,重新放好陷阱,兔子其实有点傻,他在山里一般都走直线,一般陷阱套兔子最容易套住的。两大麻袋的货物,山鸡兔子还好,虽然十多只,其实并不重,加起来也就二十斤左右,山鸡长到一斤左右一只就已经很大了,兔子最肥的也就三四斤,瘦的一两斤,毕竟又不是家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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