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何青青吴佐何旭,书名叫《天生乌鸦嘴》,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妈拿到我爸的丧葬费之后就带着我弟弟去了深圳,把我留给了我姥姥。她说我爸是被我克死的,我是天生的讨债鬼。我盯着她怀里的弟弟心里想,明明弟弟才是讨债鬼,为什么要说我是讨债鬼呢?从那天开始很少再见我妈,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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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拿到我爸的丧葬费之后就带着我弟弟去了深圳,把我留给了我姥姥。
她说我爸是被我克死的,我是天生的讨债鬼。
我盯着她怀里的弟弟心里想,明明弟弟才是讨债鬼,为什么要说我是讨债鬼呢?
从那天开始很少再见我妈,村里人不知道我开口说过话这件事儿。
无论大人、小孩从旁边路过,都是「哑巴哑巴」地喊我。
有些讨厌的小孩会用泥巴扔我:「没爹没娘的野种,快点滚开。我们才不跟你一起玩呢。」
小孩子的善恶是纯粹的,我姥姥叉腰上门挨家挨户地骂过无数次也没有多少用。
这天姥姥进家门的时候,我正在灶台看锅。
姥姥从她的布兜子里掏出了一本儿一年级语文课本。
她摸了摸我的脑袋,慈爱地说:「青青,今天我帮人干活,人家当工钱给我的,姥姥教你认字好不好?」
我摇摇脑袋,我不想认字。认字哪儿有数蚂蚁好玩?
往日温和的姥姥发了好大脾气,眼神锐利地看着我:「不想认字就不要吃晚饭了,什么时候想清楚了什么时候吃饭。」
过了两个小时我找到了姥姥,手舞足蹈地表示我要学认字。
倒不是我想清楚了,是我发现了我如果真的不愿意认字,姥姥真不愿意给我饭吃了,我肚子饿。
姥姥看我开窍,脸上带了几分笑容,连忙去给我盛饭:「姥姥就知道青青最听话,吃完晚饭咱就认字。」
从那天开始,姥姥每天都教我认识一个字,她自己也不认识就去问邻居。
就这样等我长到八岁的时候已经可以认好几百个字了。
我已经可以用写字的方式和姥姥正常地沟通了,我有一块书写板稀罕得不得了。
这是我妈在深圳搬家的时候当垃圾一样扔掉,姥姥去给她帮忙,然后偷偷地捡回来给我的。
姥姥知道我会说话,只是不愿意开口。她对所有人都说我只是贵人语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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