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于季礼,江海洋,书名叫《日光沉寂豆蔻彼年》,本小说的作者是艾小图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不久前在杂志上看过的一个专题:据可靠调查统计,最有可能和初恋重逢的地点排名中,咖啡馆排名第一,超市排名第二,车站排名第三。在咖啡馆重逢自己的初恋,那么显而易见地要坐下来喝一杯,相对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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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不久前在杂志上看过的一个专题:
据可靠调查统计,最有可能和初恋重逢的地点排名中,咖啡馆排名第一,超市排名第二,车站排名第三。
在咖啡馆重逢自己的初恋,那么显而易见地要坐下来喝一杯,相对浅谈,在咖啡热气氤氲中回味那段青涩的过去;
在超市重逢自己的初恋,就要斟酌再三了,因为目标出现的时候可能不是一个人,运气差的话,可能会碰到一家三口。所以礼貌地点头是最安全的选择;
在车站重逢自己的初恋,擦肩而过是必然的结局,所以不要留恋,潇洒地saybye,下次再聊。
当时看的时候,觉得这项调查简直无聊又无趣,此刻却异常肯定了这份调查的重要性。
只是,那长长的统计排名中,怎么没有HK太古广场的爱马仕呢?
要知道,我一直是个书本主义的呆子,实践主义的矮子。
正因为如此,我此刻才会这样,脑袋像一团烂豆腐,只能傻傻地拽着手袋不知所措。
多年不见的江海洋,左撇子江海洋,在我褪色泛黄记忆里最最璀璨的江海洋,现在就在距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
还是那张英气逼人的脸庞,少了年少的锐气,多了点稳重的温柔。他像舞台剧的男主角,仿佛全世界都只剩下一盏灯,直直地打在他头顶,眼角眉梢尽是盖世的光芒。
此刻他一脸宠溺的笑容,视线正顺着他身边那个身着精致斗篷大衣的女人素手指引,穿过35cm橙色牛皮Birkinbag越过32cm黑色Kellybag,最后,落在我身上。
我们的视线在那一秒相接,我感觉他怔愣了一下,下一秒,他试探地喊出了我的名字:
“于季礼?”
如果是别人,我也许可以整理表情,高昂起头,扯一扯我身上的LV披风难得骄傲地说一句:“好久不见啊!”
可惜,这个如果不是别人,他是江海洋。
所以再下一秒,我仓惶地逃了出去,在众人诧异的眼光中裹紧我身上昂贵的LV披风,疾步逃出了爱马仕。
走出好远,我再回头,身后是摩肩接踵脸上带着灿笑的人群,没有那张熟悉的脸孔。
他没有追来。
我心里小小的失落。
只是,我凭什么失落?
使君有妇,而罗敷,自有夫。
现在的我,没有空闲去想和江海洋的种种,因为一个天大的难题摆在了我的眼前:
老板说必须买到的,那个爱马仕总部刚调过来的35cm枚红色鸵鸟皮金扣的Birkinbag呢?
我看了一眼手中唯一的手袋,傻眼地望了一眼天空。脑海里满是临行前老板说教的叮咛:
“鸵鸟皮革有天然的毛孔,爱马仕仅挑选使用产于南非鸵鸟的臀部部位,此部位面积大且毛孔分布均匀,而每一个原本凸起的鸵鸟毛孔都是手工一个个轻轻敲打为平面,为的是呈现美丽优雅的鸵鸟皮质感。鸵鸟皮是所有爱马仕选用的皮革里最轻的皮革,非常耐用,碰到水都没有问题。几年后会变得更软,但仍能保持形状。包是工匠们一针一线亲手缝制,亲手划出样式,使用防潮效果好的浸过蜡的麻线缝制。每一个都有不同,所以一定要买个真货回来研究,才能仿制出真正的超A,为了这批订单我从南非定了一批鸵鸟皮,价格多贵你该知道吧?如果错过了那个限量版,我们又要花大钱出国了!”
遇见江海洋我仓惶地只记得逃,却忘了我来香港的唯一目的。
那个价格足以令人惊吓的国际上最奢华的皮包品牌爱马仕,让我此刻充满了恐慌。
平安夜的氛围越来越浓了,而我被越来越不详的预感包围着。
在距离太古广场不远的地方,我一直站在离一盏红绿灯不远的一个转角,看着那盏灯机械的变动着。从天光到天黑,我估摸着江海洋再怎么也该离开爱马仕了,便匆匆地赶了回去。
“小姐对不起,没有您要的那一款了,总部一共只调了两个过来香港我们店,下午均已售出。”我听着爱马仕里精致妆容的小姐软侬的声音,心里哀哀地想:
平安夜的礼物,真惊喜!
回到下榻的残旧旅馆,我脱下了一身昂贵的衣饰,换上了自己的廉价衣物。
我努力收起满脸的疲惫,对着坐在残旧沙发上正翘着二郎腿一脸戏谑看着我的顾岑光露出一个无力的笑容。
“12点到了么?魔法消失了所以灰姑娘你回来了?”顾岑光年轻的脸上堆积着恶毒的嘲讽笑容。我无力的“嗯”一声,对于他这样的讽刺习以为常。
“你饿不饿?我们出去吃饭吧?今天平安夜。”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询问顾岑光。
顾岑光倏地从沙发上坐起,两步跨到我面前,我弓着身子正看着顾岑光趿着拖鞋的脚。我慢慢站直,努力睁大再睁大眼睛。
“于季礼,我们分手。”
果不其然,他又说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我无力与他纠缠,拿过放在桌上的运动包和钱夹,回头对顾岑光说:
“先去吃饭吧,分手的事我们回来再谈。”
顾岑光抓着我的臂膀,强行扭过我,我一直望着墙上那张半裸女子的照片,廉价的旅馆,连窗户都没有,我感到空气稀薄的呼吸都有些困难,顾岑光一直紧紧箍住我的肩膀,我执拗地不看他。
“于季礼,不要逃避了,我们分手吧,这样的日子我真的过够了。这是地狱!!地狱!”
他的咆哮声在我耳边炸开,我习惯了他这样的歇斯底里,我依然没有反应地等着他发泄,痴痴地望着那张照片。低俗的旅馆,在墙上悬挂这些东西催生住客的情欲,这也算唯一的人性化?我嗤鼻。
“于季礼!!!”
大概是我的冷漠逃避激怒了他,顾岑光强行掰过我的脸,我的视线被迫对上他的。我盯着他,半晌才幽幽地说:“顾岑光,你想要我怎么回答?”
顾岑光身子一滞,他大概没有想到我竟然会说话。以往他每次和我说分手我都自顾自的做事或者转移话题来逃避。而今天,我直面了这个问题。
我怔怔地看着眼前的顾岑光,他穿着旅馆提供的劣质睡袍,头发略显凌乱,脸上满是不耐地表情,眉宇间还有几分掩盖不住的俊俏。
他深吸一口气,似是下定了决心:“于季礼,我爱你。”
“嗯,我知道。”我淡淡地答,然后伸手挼顺他略显凌乱的发。我已经习惯了他这样跳跃的思维。和我在一起的近四年里,他一直像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用凶狠和嘲讽来掩饰他的无力和自卑。
我一直知道。
我拍拍他的头:“穿好衣服,我们去吃饭。”
他拦住我欲动的身体。直直地盯着我:“于季礼,我不是闹脾气,我是真的要分手。我们这样下去,过不了一辈子,是我对不起你。”
“为什么过不了一辈子?”我不是牙尖嘴利,不是舍不得,我只是很诧异,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辈子?
顾岑光没有立刻回答我,他转过身把搭在沙发上的衣服换上,拉上还立在原地的我往门外走去。
“如果那时候,那个人不是要砍我的左手,你还会用啤酒瓶砸他么?”这一声若有似无,我不确定是不是听见了。
夜风习习,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回过头瞅了眼顾岑光:“你刚说什么?”
顾岑光摇摇头,见我冷,紧紧地搂着我的肩,将我圈在怀里。
坐在香格里拉顶层的Napa,欣赏着维多利亚港美好的夜景,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别人说在Napa用美景佐酒是最极致的享受,而现在正享受着极致的我和顾岑光却双双不约而同的相对无言。
我们穿着廉价的衣服,喝着我省吃俭用攒的钱。忍受着他人若有似无的鄙夷眼光。今天是平安夜,这样高档的地方,有我们这样格格不入的异类,着实有些碍眼。
我抬头看着顾岑光,他正专心的看着夜景,面无表情。他的英俊毋庸置疑,即使穿着廉价,也丝毫不减他的魅力。
这几年他身上的锐气通通消磨不见了,当年那个意气风发愤世嫉俗的少年不知何时已变成了众人鄙夷地靠吃“软饭”的无能窝囊废。
虽然我这么想,但是我发誓,我从来没有嫌弃过顾岑光,真的。
即使我每天辛苦的工作,回到家还要忍受他的冷嘲热讽,我都想留他在我身边。我想让他欠我的,这样他就离不开我。
大概是发现了我正看着他,顾岑光转过视线,温柔地看着我:“你今天似乎没有完成任务。老板会骂你吧?”
我使劲地摇摇头,咧嘴笑着说:“老板爱死我这个销售天才了,才舍不得呢。”我使劲地笑,不想让顾岑光看出一丝一毫的不妥。
其实我根本不敢想象如果老板知道我没有买到会怎样。那批昂贵的鸵鸟皮是老板从南非定的货,亲自去港口从集装箱里拿回来的,珍贵非常。虽然我们的皮包厂名不见经传,但是在超A市场里,我们的货口碑都是最好的,价格很贵,却销量很好,靠的就是我们不计成本买优良的材料,还有精良的手工,和完全比照真货仿制。不查序列号,连专柜的小姐都分不出真假,甚至很多名人都爱买我们的超A包。
而现在,没有真货,我不敢想象我们的生产线会怎样的地震。
但是我不打算告诉顾岑光这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我们本就风雨飘摇的生活,再也经不起这样的重击。
我的存折里好不容易存起的用来结婚的两万元,除去来香港的所有费用,根本所剩无几。
我轻叹一口气,低低地,微不可闻。
“季礼,你很累么?”
我抬头看了一眼顾岑光,无力地摇摇头。
“我们分手吧。”他的声音不高,语速缓慢,我有些烦躁他的反反复复和不分场合,转过头去不再看他。
“你可以不看我,可以不理睬,但是我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顾岑光一字一顿地说:“上周我妈妈找来了,她让我回家。只要离开你,我可以回到从前。”
我听到这话,情绪没有丝毫地起伏。我完全肯定顾岑光的话。
是的,顾岑光不是天生这么穷的。如果不是大三那次斗殴事件,我们不会被大学退学,不是被退学,我们不会逃家,不是逃家,我们不会这么窘迫。
为了顾岑光,我众叛亲离,所以我不敢想,我会离开顾岑光。
女人都是虚荣的动物,即使过的不幸福,也要抱残守缺。
所有的人都在看我和顾岑光的“好结果”。所以我不能,我不能让别人看扁。我必须争这口气。
“岑光,我错了,都是我的错,别再说分手了好吗?”我的口气很卑微,但是我心里没有任何难过的感觉,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祈求,几年来每次顾岑光受不了要离开,我都这么做。我知道他爱我,他舍不得我。
这次却不一样了,顾岑光没有以往的愤怒,而是一脸喜笑的温柔:“你没有错,是我错了,是我受不了苦日子,是我要离开,季礼,我们分手,认真的。”
我终于意识到顾岑光的异样,落地玻璃外维多利亚港的海景给了我力量:“如果分手,我永远不会回头。”
顾岑光眼底有了一丝黯淡,我知道他爱我,所以我才这么说,这是我最后的挽留,只要他打住,我们还可以继续。
只见他又慢慢抬起头,怔怔地看着我:
“你在皮包厂里能赚多少钱?两个高中文凭的人要过的多苦?我的出生你该知道,我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于季礼,你很漂亮,你完全可以去找一个比我强几百倍的男人。”
我摇摇头:“我不要比你好的男人,我只要你。”
顾岑光微微一笑,满是心酸,片刻后,他眼神里多了几分决意:“你不是要我,你只是要一个左手写字的男人,如果我是右手写字,你或许不会注意我这个人。你想从我身上看见谁的影子?于季礼!!”
“哗——”
我握着空空如也的杯子,直直地盯着被我泼的满身是酒的顾岑光,缓缓地说:
“顾岑光,这杯酒,泼光我对你的念想。我对得起你,从此以后,我们各不相干。”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就没了那份执着,我害怕,我害怕他再说下去。
顾岑光不只一次问我,为什么从来不说爱他。
我都无言以对,我不知道自己爱不爱他,我只知道我不能没有他,用尽任何办法我都要留住他。
而现在,我有一种被人光天化日剥光的羞耻感,我只想赶快离开。
我逃也似的抓起包离开座位,周围都是异样的眼光,我也全然不顾。
临行前我还记得付账。顾岑光身上只有我给他的几张零钞,我知道。
此刻,我明明知道我们是彻底完了,却感到很轻松。我穿过太古广场,走在人来人往的步行街上,四处都在放着欢快的圣诞快乐歌。而我的心也由衷地跟着快乐。
我是不是太无情?
一个人散步散到了维多利亚港,岸边已经集聚了很多人,我一时想起,今天是圣诞节,不管去哪里都有很多人。
本想找个安静的地方试试能不能哭出来,不想老天爷不给我这样的机会,我就只好跟着人们一起欢乐了。
正当我乐不可支地看着烟火时,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蓦然一回首,江海洋满是关切的脸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我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双眼失焦了,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怔愣在原地一动不动了。我感觉自己像被穷摇附身,眼泪在眼睛里直转,我努力克制我的眼泪,害怕下一秒我会变身咆哮马叔叔。
江海洋上下打量我一番,然后小心地问:“你还好吗?”
“我很好。”我压低声音说着,眼泪却不可抑制的掉下来。
江海洋凑近为我擦干眼泪,软声安慰道:“不要哭,他离开你是他的损失。”
我惊异地扬起头,一双泪眼看着他。
“刚才,我也在Napa。我就坐在你背后。”江海洋看出了我眼底的疑惑,解释道。
背后?那我们的对话,他岂不是都听见了?
我有一刻感到很羞耻,但是转念一想,今天一次性让他看见所有的不堪也甚好,反正以后也不会再见。买不到包,我明天就卷铺盖回去了。
我微垂眼睑,也不知道我的眼泪从何而来。到底是因为顾岑光的离开,还是江海洋的出现?
我只知道,它现在停不下来了。
我发誓我绝不是穷摇式的主儿,但是我现在想尽办法也没法停下来了,看着江海洋手忙脚乱的样子,我自觉老脸也没处搁了,可是我却很欣然他还会慌张于我的眼泪。
等我停止流泪,已是一小时以后。科学证明,流眼泪超过5分钟是对身体有害的,我今天居然对我的身体施加了12次毒手,实在是有够罪恶。
哭过以后,我倍觉神清气爽,但是我没有表现出来,坐在江海洋的身边我觉得全身的气力都集中在脑子,一旦我松懈,我的大脑会不受控制。我害怕我会乱说话。
“今天碰见你,以为你过得很好。”江海洋手肘撑在栏杆上,眼睛眺望着远方。
我沉默,转过视线去看洒满缤纷霓虹灯和银色月光的海面,海水像起了褶子一般,一波波的荡漾。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江海洋,他遇见我的时候,我穿着老板提供的名牌“工作服”在象征着“奢侈”的爱马仕里,任谁看见我,都以为我是发迹了或者两眼放光嫁的好了。
但是事实上,我仅仅只是一个连证件都还不齐全的皮包公司的销售员,按老板的话说,就是“鼻子眼儿里有几分可塑的贵气”,才被派去买样品而已。
而我的老板,一个一直自认为是杜拉斯笔下情人化身的中年谢底男人,此刻大概正在香港的某一处旅馆和他的小小香港情人温存。
这次要买的包24号早上空运过来为了庆祝平安夜才零卖的限量版,老板为了带他的小情人过平安夜不得不把我派去买包,多出一份差旅费。而我没有完成任务,还多花了很多钱。想到这里,我不禁更加郁闷。再加上江海洋那样的话,我本能地辩驳:“不是只有有钱才是过的好。”
我扯了扯自己的廉价外套,有些不悦地看了一眼江海洋,我讨厌他用同情的眼神看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江海洋看我有几分生气的样子,连忙慌张地解释:“我碰见你以为你过得很好,我很欣慰,可是刚才……”他骤然顿住,怔怔望着我:“公主,我很心疼你过的糟。”
我一愣。
很久没有人叫过我“公主”,我几乎要忘记我还有过那样单纯而耀眼的时候。从小到大不管去哪里,总有人称赞我漂亮,不是单纯的恭维,我确实有被人称赞漂亮的资本,从小学到大学,我一直被孩子们评为校花,正因为被这样捧着,才被嫉妒的女生取外号为“公主”,影射“公主病”。但是男生们却觉得不以为然,觉得“公主”这个词甚好,于是我的外号便这样流传下来。
从前有人喊我“公主”,是觉得我不好亲近太过孤傲,而现在,我还有资本让人喊“公主”么?
我故作轻松地说:“我不做‘公主’很多年了,江海洋。”
江海洋没有理会我的话,他突然伸手靠近我的脸,我下意识地躲开。
他见我躲开便也不再靠近:“你的头发乱了。”他善意的提醒。
我伸手挼顺。手正触上额上那个隐藏在刘海里的疤痕,抬头望了一眼笑的很无害的江海洋。
心,突然痉挛地抽痛了一下。
“这么多年不见,你变的更漂亮了。”江海洋的口气很轻松,他的夸奖让人觉得很由衷。他突然一笑,我扭头看向他。
江海洋往后退了一步:“别这么看我,我会想亲你一下。”
我的心砰砰的直跳,脸瞬间蹿红,不好意思地看着江海洋。
江海洋见我有些含羞,眯起眼睛:“我开玩笑的。你看你,脸红了。”
逆着光,江海洋英俊的脸孔带着和煦的笑意,在维多利亚港的照明灯下盛放,温柔却不致柔弱。
在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顾岑光,我知道当一个秀色可餐的男人放在我眼前我还开小差是有罪的,但是此刻,如果不让我缅怀一下我近四年的一段感情,我会被道德和舆论谴责死。
想想自从和我在一起,顾岑光从来没有真心的笑过。我开始认真的思索,我是不是真的拖累了他。
每每他要分手,总是指责我拖累他,我从来都是不以为然,但是此刻,我却突然有了几分歉疚的感觉。
我想起他曾经很认真的说:“爱情,就是个童话般的地狱。”
我当时还在想,这男人是窝在家里偶像剧看多了么?
现在想想,该是多么绝望,他才会说出这样不符合他身份的话。
我叹了一口气。
江海洋大概是被我这声叹息吸引了注意力,他很认真地问:“你很爱他么?”
我愣了一下,从没想过会有人问我爱不爱顾岑光,想了想后答:“也许。”
“你该是很爱他的。”江海洋收敛笑意,有些落寞地说:“我第一次看见你哭,为男人。”
我没有说话。
江海洋,在你不知道的时候,不知道的地方,我曾经撕心裂肺的哭过。
为了一个美丽的误会,为了一次遗憾的错过,
为了一个,爱着的男人。
那个男人,他有个充满了水的名字。
他叫——江海洋。
江海洋之于我,是初恋,是我的刻苦铭心,但是我之于江海洋,大概只是高中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冲动过就忘了。毕竟,我们从来没有真正的在一起过。
时光荏苒,一切都早已物是人非,现在的他该是过的很好。
“你的女朋友呢?”我想起在爱马仕和他在一起很是亲昵的女孩,便状似很无意地问了一句。
“女朋友?”江海洋很是诧异地反问了一句,片刻反应过来:“那是家里人给我安排的一个女孩,家里环境还不错,我妈很喜欢。”
我点点头,由衷地说:“你们很相配。”
江海洋嘴角荡起微微的弧度,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他的视线投向很远的地方,我不知道他是在看对岸,亦或天际,他的神色很淡漠,过了许久,他才礼貌地说:“谢谢。”说完又转过头来问我:“为什么过的不好还要去爱马仕?我印象中的于季礼不是个虚荣的女孩。”
我不想和他讨论这样让我有些尴尬的话题,便答:“工作需要。”我甩下这四个字,也没有多解释。江海洋没有再追问。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一会儿天,临分别他突然问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答:“还玩几天吧。”
江海洋笑了笑,找我要了电话,我把旅馆的号码留给了他。
只是我没有告诉他,明天,我就将坐船离开。
“Merry Christmas!”在分别的最后,他灿笑着留下美好的祝愿。我由衷地对他露出一个笑容。
背对背朝着不同的方向离开,在我走出7步以后停住了脚步,转过身,定定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1999年到2006年,七年的时间,我发现我竟然还在爱他。
江海洋,我是不是太过死心眼?
有那么一刻,我很想冲上去拥抱住他的背影。
可是我没有,我只是在心底悄悄地对他挥手:
“The same to you,江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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