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飞卿将公文放下,嫩如玉笋的手指点了点檀木案,静静地看着楚煜。
那双含情眸似水般的望着自己,偏生里面却不带什么感情,但那眼尾天生微翘的弧度像羽毛挠心般的痒麻,令楚煜略有些不自在。
将那点触动藏于角落,楚煜面上不变,自顾自坐在檀木案的边上,左手微屈,轻佻道:“侍郎可瞧够了本侯的风采?”
谢飞卿嘴角微弯,指着一册公文,道:“侯爷,您坐着公文了。”
楚煜往下一看,那青纸字迹正被压在自己腚下,他脚尖点地,站在地上,将那公文抚平,整整齐齐地放在旁侧的公文堆上。
谢飞卿任他忙活,也不帮忙,半晌,温声笑道:“多谢侯爷。”
楚煜在战场上舔过血,在漠北挨过刀子,受过的明枪暗箭不见其数,毫无疑问,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将军,能够敏锐地嗅到血味儿,并***到血口子的破败处。
楚煜口中的舌头滑过某个上齿,感受着舌苔被尖齿摩擦的触觉,他心中暗暗对比着,是牙齿更尖利还是眼前的侍郎更扎人。
楚煜道:“侍郎身上焚的什么香,本侯甚是喜欢。”
洞察到血味儿的鼻子又深深吸了下,确实是从眼前的人身上散发而来。
对于谢飞卿此人,京中见过者无不赞叹,都说他生得郎独绝艳,又自蕴清冷之态,待人处事却温和有礼,让人心生好感。
可楚煜却刺探到这美丽表象下的无尽冷漠。
谢飞卿侧头,闻了闻肩膀,复正过脸:“侯爷是说我衣服上的味道?府中下人每日都会为衣服熏香,倒不是什么名贵香料,我也不太记得,若侯爷喜欢,下次见面送与您。”
“不了,本侯只是觉得这味道同侍郎甚配。”楚煜转身,朝门外走起,“快些去北营,侍郎莫再诓我。”
谢飞卿将久坐的衣摆捋平,跟了过去。
今早楚煜还在北营傻傻地等着谢飞卿,半天不见其身影后,他干脆蹬上自己的马来兵部抢人。
楚煜稳稳坐在马背上,下巴微微扬起道:“侍郎,你的马呢?”
谢飞卿衣袍摆动,走向后面的轿子:“我坐轿子去。”
轿夫将帘子掀开,谢飞卿刚一只脚伸进轿子,就听见背后有人喊道:“等侍郎的轿子等北营,只怕将士们都钻进营帐睡大觉了!”
谢飞卿转过脸,见楚煜攥紧缰绳,将马掉了个头:“侍郎不如与我共乘一骑,我这马儿可快多了。”
楚煜骑着马慢慢踱到谢飞卿身边,他伸出一只手,浓眉动了下。
谢飞卿踩住马镫,长腿一提,利索地坐在楚煜身前。
楚煜的手悬在半空中,他满不在乎地收回手,单手绕过身前的谢飞卿,牵起缰绳,双腿夹住马腹,马儿得令,嘶鸣一声,向熟悉的道路奔去。
这匹马是一个塞北校尉送给楚煜的,跟着楚煜历经大大小小的战事,性子勇烈,习惯了在旷野中驰骋的恣意之感,来到圣京后,也改不了撒开蹄子就冲的天性。
马蹄飞驰,飘雪灌着寒风刺向***在外的肌肤,指尖泛起冰冷的红色,谢飞卿半俯下身,眼睛被凉飓飓的风刮着,只能半眯着眼皮。他摸了把马鬃,心想,也是近日极寒,街道上没什么人,这要是搁在平日,武陵侯非得被这马牵连上人命。
思及楚煜带着他的马在大理寺被审问的画面,谢飞卿的眼尾漫上暖色。
“侍郎这是在窃笑些什么?”
两人前胸贴后背地挨在一起,楚煜轻而易举就发现谢飞卿眼中的愉快之色。
“我在想,玩物随主,这马像侯爷一样潇洒。”
楚煜将身子倾下些许,谢飞卿的发丝随风飘逸,扶过楚煜的脸颊,又无意识地贴到衣领口,淡雅的发香磨入他的呼吸中。他紧了紧缰绳,这个动作将谢飞卿完全圈入怀中,察觉到怀中人的一丝僵硬,楚煜眉目含笑,愈发加快了马儿的速度。
正是初冬时节,马又顽劣极了,一路疾驰下来,谢飞卿被吹得鼻尖通红,待两人骑马到北营时,谢飞卿只觉得脸都有些僵。
楚煜先行下马,马儿的头朝他拱来,他顺手摸了把马鬃,等谢飞卿下了马背后,他才牵着马朝点兵场走去。
“明然!”萧蔚远刚比试了番刀法,转身就见两人行来,他立时将刀抛给小兵,迎面走过去,看到楚煜身侧的谢飞卿,“谢……侍郎?”
谢飞卿道:“萧都统。”
楚煜见这混不吝的萧蔚远一遇到谢飞卿文邹邹的,好笑地踢了萧蔚远一脚:“都会叫侍郎了,萧都统怎么还不称呼我一句侯爷?”
萧蔚远重重一拍楚煜的背,这一掌下去,拍的全是结实的肌肉,倒让他自己的手心发痛,他唾道:“楚侯爷,楚将军,楚……”
两人还在这胡闹,远处的校尉就火急火燎地跑过来,喘着气道:“侯爷,这将士们就等着您了,擂台都布置好了。”
楚煜看了眼谢飞卿,谢飞卿睫毛扑闪了下。
北营往常是一年一点兵,但楚煜回来后,便将时间调整为三个月检验一次,今日便是为迎接武陵侯而专门安排的点兵。
楚煜和萧蔚远等人坐在点将台上,谢飞卿身为三品文官也跟着坐在楚煜斜下方。
点将台下,浩国最英勇的将士齐声高呼,阵前垒着数台硕大的牛皮鼓,士兵紧握手中的鼓槌,奋力击向鼓面,擂鼓声拥着呐喊,震人耳目,如在战场上厮杀。
士兵们训练有素地穿插队伍,身如雪松笔直,将手中的兵器向地上一顿,全场肃静。
列阵完毕。
坐于下首的校尉手一挥,士兵纷纷退后,露出空旷的擂台。
北营素有对擂的传统,旨在考察将士训练数日的成果。对擂是回合制,一回合仅两人切磋武艺,败者退下擂台,而胜者则要继续挑战下一个对手,体力的大量消耗,再加上对手实力相当,胜者越往后就越困难。
规则看似不公平,实则是最接近战场的,在敌人刀剑下,只有战到最后,才有活的希望。
谢飞卿望着擂台上相互试探的两个士兵,觉得喉咙有些干,执起杯盏,杯沿方挨到唇边,他就蹙眉,将杯盏放下。
他的食指碰了下鼻子,果然酒香四溢,分外醉人。
谢飞卿自知酒量浅,前几日在宫中也只敢抿一小口,但北营的美酒他是万万不敢碰,虽然没喝过,不过他听闻圣京中就数北营的酒最烈。
方才一闻,酒的辣味直冲鼻子,他都有点醺醺然了。
“侍郎是不喜欢北营的酒?”楚煜见他欲饮又止,拿起酒盏灌了一口,笑道,“千杯醉可是我这儿最好的酒水了。”
谢飞卿微侧过脸,含糊道:“有点烫。”
千杯醉在上点将台之前,就由底下的人好生温过,为的是让酒愈发醇香。楚煜把着酒盏,指尖的皮肉与酒盏相贴,只觉暖和,他又见淡淡的红晕染在谢飞卿白瓷似的脸上,哪还有不明白的?
“侍郎莫不是酒量浅?”
谢飞卿一惊,立刻摇头,他可不能将任何弱点暴露在对手眼中。
“那为何……”楚煜将手探向谢飞卿的脸颊,略带凉意的指骨触及温热的肌肤,又蜻蜓点水般地收回手,只这一瞬,谢飞卿摸着衣袖的手停住了。
楚煜疑惑道:“为何侍郎的脸如此烫热?莫不是感染了风寒?”
谢飞卿攥着衣角,心中将楚煜踩了千百遍,面上仍沉着道:“不过是北风凶寒,把脸吹得受不住了。”
楚煜点点头,命人去自己的营帐中拿狐毛氅,又道:“既然天寒,侍郎又受不住这大风,不如喝几杯温酒暖暖身子,这酒再不喝也该凉了。”
谢飞卿抿着唇,盯着眼前的酒盏,酒面上倒映着他凝重的脸,他松开揪着衣袖的指尖,干脆利落地饮下烈酒,甫一入口,辣味直灌天灵盖,又凶猛地冲入喉中,灼烧进胃中,呛得他差点咳出来。
他强忍住不适,放下酒盏,盏中酒已见底,楚煜笑得人畜无害,手一挥:“快给侍郎再满上一杯。”
谢飞卿垂首,觉得脑袋有些晕,但神志还算清醒,他决定认真看对擂,好让自己不彻底醉过去。
擂台上正值两个面生的新兵搏斗,身材略魁梧的士兵应对自如,将对手耍得团团转,在对手慌不择路,直接冲上来时,他一记飞腿把对手撂倒在地。
“好!”
底下的将士齐齐叫好,这已经是那个士兵战胜的最后一个对手了,按照惯例,拔得头筹者可获得黄金百两。
楚煜在与谢飞卿谈话之际就注意到了这个士兵,他玩着白玉酒盏,道:“这人步伐凌厉,身法扎实,在整个京城中也算得上是佼佼者,我北营竟有这等奇才。”
区区一个士兵就有此等武艺,不得不让人称奇。
谢飞卿眸光闪烁:“侯爷带兵有方,不足为奇。”
楚煜抬头看天,这谢飞卿就是故意刺自己,他才到京中没几天,哪练过底下的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