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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隆,一声雷响,张思雨张开眼睛,“我还活着?这是哪里?”刚才明明失足掉下了悬崖,怎么一睁眼却在一张古香古色的床上?掏出兜里的手机,没电了,房间摆设,看着像是古代,这是被一个剧组救了吗?

打开房门,走出房间,别有洞天的小院子,还挺有特色,“喂!有人吗?”张思雨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没见到人,走出小院,前方一片森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知这是哪里,只好回到房间,继续躺回床上。

“女娃娃,醒醒,起来吃一些东西吧。”朦胧间,睁开双眼,入眼是个头发高高束起的白发老人,雪白的胡须垂在胸前,张思雨立马精神了,坐起来,揉了揉双眼,“大爷,您好,这是哪里啊,剧组不用卸妆吗?”

白发老头,目不转睛的盯着张思雨,貌似没见过这样的穿着,“女娃娃,你这身穿着打扮,很是奇怪,来自哪里?”张思雨懵逼了一下,反应过来“爷爷,我叫张思雨,来自北京,这是哪里啊?”老头也一脸懵的看着张思雨,“北京是哪里?我们这是皇朝的南岳林,我是药圣,王毅博,你是我采药途中,途经峰崖底,捡回来的。”

张思雨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跑,我这是穿越了吗?张思雨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看着眼前的白发苍苍的药圣爷爷,睁大双眼,很是吃惊,“天啊,我竟然穿越了。”没想到小说里的情节,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着实有点不可思议。

药圣,看着女娃娃,大概也能猜到她不属于这个空间,毕竟身穿服装与众不同。“女娃娃,你是否愿意做我的徒弟,我己经很多年没有出过此山了,有你作伴也不错。”就这样,张思雨成为了药圣王毅博的徒弟。

两年后,张思雨己经逐渐习惯这个时代的生活,背着背篓走在山林中,前方高能,一群黑衣人,追着一个满身伤痕的男人,刀光剑影,眼看男人体力不支,张思雨冒然上前,一把药粉,撒向人群,顺便还用扇子,扇一扇,瞬间倒地一片。

“哈哈,本小姐的迷魂散还蛮好用的。”张思雨第一次用迷魂散,竟然是救人。走到男人跟前,缓缓蹲下,拨开贴在脸上的发丝,露出一张绝世美颜,男人,双目紧闭,眉头紧皱,高挺的鼻梁,殷红的嘴唇紧紧抿着,身受重伤。

“帅哥,醒醒”张思雨用手轻拍着男人的帅脸,但是男人一动不动,张思雨把手指放到男人鼻息下,微弱的气息证明他还活着,扔掉背篓,张思雨将男人一只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半拖半拽的,带回了药王谷。

把男人放到自己的房间内,张思雨,三下五除二就把男人扒了个干净,看到男人身上的刀伤,还是不禁瑟缩一下,虽然学医,但也是第一次面对伤势如此之重的人,走出房门,走到水井边,打上一桶清水,帮男人简单擦拭了一下,然后拿来自己做好的金创药,洒在男人的伤口上,并用白色的布条帮男人包扎好,张思雨做好一切,这才有时间细细打量了一下男人,目不转睛的盯着男人的俊颜,两眼首冒粉红色泡泡,啧啧两声,这身材,八块腹肌,目测身高188左右,帅的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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