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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甜坐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上,晨风轻轻吹起她的秀发,她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留着厚刘海,让本就小的脸蛋显得更小了,加上穿着宽大的校服,使她整个人显得很普通。

谈到她,给人留下来最深的印象也就是优异的成绩。

沈思甜每天都会很早来学校预习功课,她手里拿着一本化学书,桌子上忽然放上来一个用塑料袋打包装好的三明治,鸡蛋还有酸奶。

她不明所以地看向陆远,表情有些呆。

“这是给我的?”

“嗯,前两天不是说好了吗?你借我电脑,我每天给你带早餐。”

但她记得她好像当时拒绝了他,不需要他给她带早餐。

陆远很会挑选早餐,选的都是她喜欢吃的,她喜欢吃学校的三明治,但每天排队的人太多,对于时间她有自己的规划,与其去排队买一份早餐还不如早点到教室看书。

沈思甜刚才看似在看书,实际上一直在关注着教室外的陆远。

见他把手里的早餐给了她,不止是她惊讶了,连带着其他人都搞不懂现在这个状况。

尤其是在走廊里透过窗户看向里面的白露,难以置信中又带着自作多情的羞愤。

她用力握紧双手,指甲掐进掌心肉里都毫无知觉。

她以为陆远那份早餐是买给她的,他居然直接送给了别人。

王诚摸不着头脑:“远哥,白露走了,你确定不追上去吗?我跟你说,女人发起火来可不好哄,你到时候可别后悔。”

王诚是陆远的好兄弟,他最了解陆远了。

陆远将书包塞进抽屉里,又取出几本书放到桌面上,冷淡道:“我为什么要追她?”

王诚听了这话后,嘴都张大了,朝着陆远竖起大拇指:“牛,兄弟认识你这么多年,第一次看你这么硬气,希望你继续保持再接再厉。”说着他还拍了拍陆远的肩膀

“去你的。”

“远哥,你老实和我说,你是不是在玩欲擒故纵?你别说你这招还挺好使的,平时白露就一直对你冷着一个脸,今天居然主动找你搭话,我刚才还偷看到她在看到你把早餐递给沈思甜的时候脸都气红了。”

王诚认为,陆远就是故意借沈思甜来刺激白露的。

陆远没好气道:“我玩你大爷,我再说一遍,我跟白露仅限于普通朋友,没有任何关系。”要是王诚再胡言乱语,他就削他了。

好在张赫这时候把王诚给拽走了。

一旁的沈思甜若有所思地盯着陆远,敏锐感觉到陆远和平时不太一样,她低声问道:“你和白露吵架了?”

“没有吵架,不过是我认清楚了一些事。”陆远的脾气不算好,他只是对在意的人会比较体贴周到,就像曾经他对白露一样。

白露讨厌他,但他对她的好她从来没有拒绝,就是这种不清不楚的关系,才会让他越陷越深。

她不爱他却又以模棱两可的态度给了他希望,一直吊着他,直到死,他才真正了解她。

沈思甜还是第一次收到男生给她买的早餐,有些不自在拿起来,藏在头发里的耳尖都热了。

“你以后还是别给我买了。”

“那怎么行……”想到那台报废的电脑,同样的话哪怕再说一次他还是会紧张愧疚。

“沈思甜对不起,那台电脑被我借给别人弄坏了。”

“弄坏了?”

“虽然是别人弄坏的,但责任在于我,我会赔给你的。”陆远将准备好的钱递给沈思甜,“我查过市面上的价格,你这台电脑价值一万,里面还有重要的资料,我赔你一万五,一万五我现在没有,你看我能不能分期还款,我现在先还你一千,等放寒假的时候我会去打工还给你。”

沈思甜看着陆远手里一大把零钱没有接过:“电脑带来了吗?”

“带来了,在我书包里。”陆远拉开书包拉链。

把一万多的笔记本电脑带教室里还是太招摇了,沈思甜低着头查看,没法开机,具体什么情况她也不知道。

“不用赔,两三百就能修好,这钱你收回去吧。”

和上一世一模一样的台词,甚至语气都没变,陆远恍惚了一下。

“我拿去店里修过,主板硬盘都坏了这台电脑就算修好使用寿命也不会太长,与其花钱修还不如重新买一台。”

沈思甜一时语塞:“那也不用原价赔给我,这台电脑买了很久了,何况,我也不怎么常用。”

沈思甜轻描淡写的语气下,仿佛弄坏的不是电脑只是一本书。

“那不行,里面的资料也很宝贵,我就有义务赔给你,你要是不收,我心里会过意不去。”

“可你现在还是学生,你怎么赚这么多钱?难道你要不吃不喝?现在高三了,我不想你被耽误学习。”

沈思甜可真是个大好人,到现在了,居然还一直为他考虑。

“放心吧,我不会耽误学习,赚钱的思路我有,但我需要一点时间,所以暂时不能把电脑赔给你。”上辈一世的陆远,在事业上也算有小成就,他什么都做过,不怕失败,一次次的尝试,现在重活一次,相当于给了他一条捷径走,他没理由赚不到钱。

陆远表情非常认真,眼神里也带着坚定,沈思甜很少注视他的眼睛,短暂的两秒,她就避开了,心尖像是被烫了一下,她低下头:“你现在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那一千元你收回去吧,等过寒假了你在分期还我吧。”

他回到了最好赚钱的时代,国内目前经济处于发展阶段,陆远所处于的蓉城,目前看似普通经济落后,实际五年后这里就会被大片开发成为新一线城市。

很多商人早就嗅到了商机,开始搞房地产做建筑。

所以想赚钱最快的办法是钱生钱,这一千元他确实有很大的用处。

因此陆远也没再推脱,而是直接给沈思甜写了一张欠条,最后签上字盖上手印。

“这个你收好。”

这么严谨?沈思甜这次没拒绝把欠条接过折了折放进文具盒里。

距离早自习还有十分钟,陆远把书包里的面包牛奶拿了出来。

“你不吃早饭?”

沈思甜现在还不饿,她其实没有吃早饭的习惯,但她有低血糖因此身上会常备一些饼干。

陆远又说:“还是说我买的不合你口味?这样,你把你喜欢吃的跟我说。”

“没有不喜欢。”沈思甜先是喝了一口水,然后才慢慢吃着三明治。

上辈子的陆远一门心思全放在白露身上,对于其他女生很少关注,他今天才发现,沈思甜蛮可爱的,吃三明治的时候就像一只小仓鼠,她皮肤很白,仔细看,藏在镜片下的杏眼,睫毛长到能扫到镜片。

似乎是察觉到了陆远在看她,她表情有些不自在,原本只是耳朵尖发热现在脸也开始烫了起来。

陆远收回目光。

沈思甜吃了半个三明治,又敲起了鸡蛋,鸡蛋剥开她只吃了蛋白,吃到最后那颗蛋黄都留着,她一脸为难地看着,似乎是在做艰难的抉择。

她不喜欢吃蛋黄,可这是陆远买的扔了很可惜,不扔她又吃不下。

身旁陆远忽然开口:“蛋黄吃不下给我吧。”

沈思甜眨眨眼,然后将蛋黄递过去,陆远是一点都不嫌弃直接扔进嘴里,然后混着牛奶就咽了下去。

“你要是不喜欢吃鸡蛋,我今后就不买了,换成其他的。”

沈思甜又把头放低了一点,小声说:“我没有不喜欢吃鸡蛋,我只是不喜欢吃蛋黄。”

陆远对沈思甜有刻板印象,认为像她这样的学霸都是高冷,不爱说话,又有些呆呆的,其实她跟普通女生一样,会害羞,会挑食。

“那以后我还买鸡蛋,你吃蛋白,蛋黄就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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