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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十三岁时被找到的。

那时候闹的动静很大。

面对媒体的采访,爸妈抱着我痛哭流涕。

他们说要用一辈子补偿我。

就这样,我被他们带着回了家。

可是这却成了我短暂一生的噩梦。

回家的第一天晚上,林婉就留了遗书从二楼跳了下去。

把爸妈吓得急忙把她送到了医院。

他们在医院守了林婉五天,我独自一人在家待了五天。

最后是他们发誓一定不会因为我忽略她,也不收回林婉这个名字。

这才让她消停下去。

他们重新给我取名:林宁。

寓意着以后终于可以过上安宁的日子了。

可是我的日子并不安宁。

林婉说她喜欢爸妈给我准备的新房间,哭闹着要搬进去,不然就要绝食。

我妈心疼了。

起初遇到什么事,还带着些为难的语气跟我商量:“宁宁,你是姐姐,让让妹妹好不好,以后妈妈把会把你的房间布置的更漂亮。”

“你妹妹被我们宠坏了,你是姐姐,最后一块鱼让给她吧。”

再后来就是。

“下大雪了,妈妈知道你独立,放学后你自己打车回去,我去接妹妹。”

她可能不知道,那天路上全是积雪,我根本打不到车。

等我走了三个小时回到家后,鞋子和裤子都已经湿透了。

那是我第一次从她的眼中看到嫌弃:“不是让你打车了吗,怎么还走着回来,别总是一副穷酸样子,不舍得花钱。”

“妹妹感冒了,你站楼道把身上的雪清理干净,别把凉气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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