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三岁时被找到的。
那时候闹的动静很大。
面对媒体的采访,爸妈抱着我痛哭流涕。
他们说要用一辈子补偿我。
就这样,我被他们带着回了家。
可是这却成了我短暂一生的噩梦。
回家的第一天晚上,林婉就留了遗书从二楼跳了下去。
把爸妈吓得急忙把她送到了医院。
他们在医院守了林婉五天,我独自一人在家待了五天。
最后是他们发誓一定不会因为我忽略她,也不收回林婉这个名字。
这才让她消停下去。
他们重新给我取名:林宁。
寓意着以后终于可以过上安宁的日子了。
可是我的日子并不安宁。
林婉说她喜欢爸妈给我准备的新房间,哭闹着要搬进去,不然就要绝食。
我妈心疼了。
起初遇到什么事,还带着些为难的语气跟我商量:“宁宁,你是姐姐,让让妹妹好不好,以后妈妈把会把你的房间布置的更漂亮。”
“你妹妹被我们宠坏了,你是姐姐,最后一块鱼让给她吧。”
再后来就是。
“下大雪了,妈妈知道你独立,放学后你自己打车回去,我去接妹妹。”
她可能不知道,那天路上全是积雪,我根本打不到车。
等我走了三个小时回到家后,鞋子和裤子都已经湿透了。
那是我第一次从她的眼中看到嫌弃:“不是让你打车了吗,怎么还走着回来,别总是一副穷酸样子,不舍得花钱。”
“妹妹感冒了,你站楼道把身上的雪清理干净,别把凉气带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