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像汹涌的泉水,不想还好,一想就容易想的更多。
想起我成为他的情人的原因,我想是因为我足够漂亮。
爱意正浓时程景曾经笑着说过:
[像你这么漂亮的小金丝雀上哪找啊!]
诚然,我足够漂亮。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中那人皮肤雪白细嫩,眉目清绝,却长着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显出些许艳丽。
岁月足够善待我,即使过去了七年,我也只是增加了几分成熟韵味。
我想,我能待在程景身边这么久,可能还有一个原因。
我不爱他,当然,是他以为我不爱他。
我爱上程景的原因太简单了,是因为他我才能有现在的一切。
当然,不是因为我是他的情人我才爱他。
我很久之前就就见过他了,在我高中的礼堂里,当时的我正在上高二,这是我头一回见到这么好看的少年,眉眼清朗,挺拔如松。
原本还算整洁明亮的礼堂却因为他的到来显得有些小家子气,原因无他,程景的气质太过卓然,也太鹤立鸡群。
那时候他刚刚大学毕业,还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少爷。
他的父亲嫌弃他不会与别人沟通,把他派到我所在的那个高中演讲,那是他头一次见到那么破旧的学校和那么穷酸的学生。
他起了恻隐之心,资助我所在的这所高中的前十名去上大学。
当时我的父母只想让我上完高中然后让我嫁人的。因为我长得漂亮,有很多人愿意付很高的彩礼把我娶回家。
美貌对于贫穷来说就是原罪。光是彩礼就足够让他们垂涎。我也想:[这辈子可能就这么算了。]
可是他给了我希望,让我继续念书,上大学,直到我当上业内小有名气的珠宝设计师。
在很久很久以后的现在,我也十分很感激他,我敢肯定,没有他,我绝对不会是现在的样子。
我感激他,同时也在心里默默喜欢着他,无人知晓。
即使他以后见到了我,不知道我是他当年资助的学生,我也一直喜欢他。
命运的馈赠总是带有各种各样的筹码,只是当时我也没想到,我会与他纠缠如此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