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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黎在酒吧跟人打架,摔啤酒瓶的时候崴到手腕了。
平常人眼里的小伤,放在画家手中能放大无数倍,他的右手可是用来作画的,金贵的不行。
沈叔要安排保姆去照顾他,被他以不喜欢有人在自己别墅里拒绝了。
沈叔想来想去,只好拜托我这个前几天刚辞职的女管家。
我二十一岁大学毕业时,学的酒店管理,应聘沈家的酒店经理,结果被沈黎看上了,把我要来当了他的私人管家。
他比我小一岁。
我照顾了他五年,也喜欢了他五年。
来时沈叔嘱咐了好几遍让我好好照顾沈黎,那可是艺术家,而且他还是沈家的唯一继承人。
我叹了一口气,道理我都懂,可我低不下头。
毕竟前几天,我第九十九次和沈黎表白,又被拒绝了。
可惜胳膊拧不过大腿,不管我当时撂下的狠话有多豪言壮志,最后我都得乖乖的来当上门女仆。
也是,我不过是他一时兴起买来的管家,主子传唤,哪有仆人不听话的道理。
沈黎站在坐在沙发上,冷眼看我围上围裙大扫除,先把他的别墅打扫出来,之后还得给他做饭。
当管家五年,我一直住在他的别墅里。
熟悉到他一个表情,我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然后适时的为他排忧解难。
有时候我挺恨自己这份舔狗心理的,太过了解他也不是什么好事,就像现在我知道他在看不起我。
不懂尊卑的女仆向男主人表白了九十九次,刚说完以后再也不会来打扰,没过几天又眼巴巴的找上门来。
不是厚脸皮的舔狗是什么。
身为自身有能力家里又有背景的公子哥,沈黎从来不缺女人释放的好意和追捧。
但是我这次是真的醒悟了,不想再继续了。
曾经我一颗心贴在他这块寒冰是上,满心期待的能把他焐热,到头来现实狠狠给了我一锤子。
不只他的心没被焐热,我的心也凉透了。
住在沈黎别墅里对我真是一种折磨,每当我看到他,我还是会忍不住心动,可我知道不能再继续了。
当狗要有眼力见,现在主人有正牌女友了,我也该乖乖退下了。
我尽量不和他同频出现,只是默默地扫地做饭,除了按时叫他吃饭外,不会有更多地交流。
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像个闹钟,准时准点给主人报时。
挺恨自己不争气的模样,可我是真喜欢他。
即使我知道,管家和主人永远不会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