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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栖烟淡淡一笑,很快将视线从她身上转开,碎步走到男人跟前,笑意温柔的说,“表哥,我已经挑好一副马鞍了,你帮烟烟看看可好?”赵长渡“嗯”了一声,被霍栖烟拉到一旁去看她挑的那副金鞍。人家两个年轻男女,郎才女貌,门登户对,再加上又是亲戚,自然比她这个外人亲近。顾樱这时才觉得现下的场面尴尬极了。胭脂也凑过来,小手揪着自家姑娘的衣袖,不开心的努了努唇,“姑娘,早知道咱们便不来了。你不觉得,那位霍姑娘看咱们的眼神有些敌意么?”顾樱如今是过来人,淡道,“有敌意也是正常的。”胭脂琢磨道,“谁让小侯爷生得这般俊美,霍姑娘莫不是也喜欢小侯爷?”顾樱手指蜷了蜷,心脏莫名有一种失重感,怔了一下,笑道,“大概是吧。”她早已不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女。一个女子喜不喜欢一个男人是藏不住的,霍栖烟如今才十几岁,看向小侯爷的那双眼里,满满都是爱慕的情意。小侯爷呢,他眉眼修长深邃,古井深潭一般,让人看不出情绪。但他上辈子对顾嘉这种心思恶毒的女人都好了一辈子,就说明他一定是个有涵养有风度的好男人。既然大冬天的还愿意陪霍栖烟出来买鞍,就很不一般。她嫁过人,知道一对夫妻不爱时是什么模样。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这般有耐心的愿意陪伴,想必对这个表妹也十分宠溺。顾樱没这么被人爱过,心尖有些淡淡的酸涩蔓延开来,说不羡慕是假的,可羡慕又无济于事。她这样的人,配不上小侯爷。好在,她与小侯爷不会牵扯太久,不用三个月,待她解决完顾家后宅之事,她便主动跟他退婚。日后不管他娶谁,她都会真心祝福他。顾樱心里叹了口气,也不奢求小侯爷真能替她选马鞍,索性自己在店铺里逛了起来。“姑娘,这副怎么样?”胭脂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马鞍上,毕竟这还是姑娘及笄前第一次去参加皇家冬猎会。她自然希望姑娘能好好出一把风头,让汴京那些王孙公子和大家闺秀们好好看看自家姑娘的风采。“这副上面有云凤纹的金银鞍饰,看起来又漂亮又轻巧,到时候姑娘用它,定会大展手脚,大出风采,让全汴京的贵女们都羡慕!”顾樱目光落在那马鞍上,上面各色装饰琳琅满目,确实很讨女子喜欢。可汴京多的是能工巧匠,周记的马鞍做得并不算是最豪华最精致的,各家府里有钱的还能专门养着制马鞍的匠人,跟别人比哪里就比得上。她之所以选周记,是因为这间店里的马鞍很舒适,经过改良,也很适合女子骑马。“选这个。”顾樱正要移开目光,就听一道低沉醇厚的性感男声在身后响起。她转过身,便见男人与霍栖烟一齐走了过来。他大手拿起她左手边的高桥马鞍,递给她,“它适合你,此鞍前桥高而直立,后鞍桥向下倾斜。经过改进曲鞍桥,方便上下,也增加了骑手的舒适度,很适合女子。”顾樱惊讶于他的目光竟与自己惊人的一致,有几分呆愣,“多……多谢。”她看上的也是这只马鞍,不光因为它最简单最朴实无华,还因为它的设计很适合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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