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岚之的目光越过她,看向了不远处的孩子。
孩童五岁左右,长得粉雕玉琢,像个粉面团子,很是可爱。
只是此时,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两只水汪汪的眼睛正委屈地看着她。
见她看过来,他似是被吓到了,瑟缩了一下。
赵氏的脸顿时拉了下来:“看你把孩子吓得!他只是想吃个螃蟹而已,我平南侯府家大业大,区区螃蟹,他想吃多少便有多少,你何苦为难他?”
楚岚之笑了。
既然重生,为何不让她重生在遇到沈逸之以前?
赵氏被她笑的心头发毛,心中越发不喜:“我知道你一直不待见安儿,只是这孩子毕竟是逸之做主收下的,而你又一直没有孩子,这才同意留他在府中。”
她将沈临安抱在怀里,心疼的脸上的皱纹都皱成了花儿:“我同意收下这孩子也是为了你好,逸之当年是为了躲你才会自请出征,你比谁都清楚。我想着,你若将这孩子照顾的好好的,他对你也没那般抗拒了。”
“否则你一直生不出孩子,外人难免嚼口舌。”
“婆母,慎言。”楚岚之面色淡淡地打断了她:“相公自请出征,是因为边关需要他,而非故意不与我圆房、落我这个公主的面子、藐视皇室尊严。”
她一甩繁复的锦纹广袖,似笑非笑:“再说,您该庆幸我没能诞下一儿半女。”
“你……堂堂公主,说这话羞不羞!”赵氏大惊失色,没想到从前唯唯诺诺的楚岚之会突然反驳自己,还说出那么惊世骇俗的话。
她都怀疑楚岚之是不是疯了。
楚岚之前世的确是疯了,被她的丈夫亲手喂下毒药,一点点毒疯的。
如今,她虽还未喝下毒药,可刚刚重生归来,临死前那血脉喷张的状态还在她的心间萦绕。
她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害羞的。
毕竟,她说的是实话。
六年了,她和沈逸之连手都没有牵过,婚后也只见了两次,每次都是匆匆一瞥。
而他第二眼的时候,甚至没有看她。
这种情况下若她能够怀孕,赵氏就该头疼那是不是老沈家的种。
看着楚岚之从容不迫地坐在那里,身着繁冗锦绣衣裙的她脸上挂着无所谓的笑容,赵氏心中暗恨。
她就知道,迎娶公主进门不是好事。
才装了几年的乖巧懂事啊,如今就装不下去,原形毕露了。
沈临安还在抽抽噎噎地哭着,一边哭一边偷偷观察二人的反应。
楚岚之的目光倏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上一世,在外镇守边关四年的沈逸之终于班师回朝。
他回到侯府的第一件事,就是往他老娘的怀里塞了个孩子,说这是他在边境捡到的孤儿,见孩子可怜便将人带了回来,还说要将之收作侯府养子,养在他和楚岚之的名下。
放下孩子后,他一刻不停地进宫,奏请外出剿匪,一走又是两年。
楚岚之爱沈逸之,爱到可以容纳他的一切。
不论是表面和气却处处为难她的婆母,还是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养子。
夫君虽不在身边,但若能有个孩子陪伴,也能缓解孤单寂寞,何况还是他亲自带回来的。
她要把最好的都给养子。
她如是想。
她也这么做了。
身为盛国最尊贵的长公主,她给了沈临安最好的锦衣玉食,最极致的宠爱,最好的教育。
后来,他有了神童的美称,小小年纪便高中状元,成了侯府的骄傲,成了国之栋梁。
那时的她虽已大半时间神志不清,却也有清醒的时候,知道他成了盛国最年轻的天才状元,她开心地冲出去为他贺喜。
她永远也忘不了,他当时仇恨厌恶的表情。
“疯女人,离我远点,看到你我就恶心!”
“这么多年认贼作母,我没有一刻不想杀了你!”
“你知不知道,每次听到你虚情假意地说是为了我好,我有多想吐?”
“而最让我恶心的是,每逢佳节,别人都能与亲生父母团聚,而我却要陪在你这个拆散了我们一家的恶毒女人的身边,还要强迫自己忍着恶心唤你一声‘母亲’!母亲?你也配做我母亲?”
“我……拆散了你们一家?”
没过多久,楚岚之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彼时已经是天子钦点的天才状元郎的少年,和已经成为了平南公的沈逸之,领着一个与她有三分相似的女人,来到了关押着她的房间。
少年冰冷又无情道:“我们,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公主?公主!你怎么又走神!”赵氏有些恼了。
楚岚之回过神,看向了她怀中的小小少年。
不过五岁的少年,如今却有了一肚子坏心眼儿,还很会察言观色。
见她看过去,他往赵氏的怀里缩了缩,委屈道:“母……母亲,安儿再也不贪吃了,您不要生气。”
楚岚之勾唇淡笑:“不,是我错了,不该管着你。”
又看向赵氏:“日后,不会再苛待这孩子的吃食。”
苛待?
她之前不许那孩子贪吃,是因为螃蟹寒凉,吃多了对肠胃不好。
且小孩子体质差,很容易出现过敏的症状。
若这也算苛待……
那她日后不会再苛待他了。
他喜欢吃多少螃蟹,都可以尽情吃。
他喜欢睡到日上三竿,她绝不会再派人催促他起床。
他不想在佳节看到她,那她便不会再将他带在身边出席任何宴会。
一切,都如他所愿。
甚至,她还能成全他想见母亲的心思,让他们一家三口团聚。
她垂眸,敛去了眼底深处涌动出的疯狂笑意。
盛国对驸马的限制并不多,不似别的朝代那般,当了驸马就不许入朝为官。
只有一点。
驸马,绝对绝对不能劈腿。
沈逸之,你一定要把那女人藏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