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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无猜王晨王滕章节试读

王滕跟我说过,他爸爸姓王,妈妈姓滕,所以他叫王滕。

我爸爸也姓王,但我妈妈姓沈,不过我不叫王沈,我叫王晨。爸爸说,晨就是早上,是一天之始。后来,我就多了个外号,是王滕给我起的,叫“王早上”。

我们从小就住隔壁,两家之间,只隔了一丛紫藤花架。我从小喊王滕哥哥,当妹妹当得理所当然,但其实,我们只差了五个月。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于我和王滕而言,只道是寻常。

所谓的不寻常,该是我俩疯闹间扯下了一整墙的爬山虎;在家属院的喷泉水池里比赛捉鱼;爬树,结果一个摔断胳膊,一个吓尿裤子。

王滕从小就长得比我高,跑得比我快,虽然他瘦得像根火柴棍儿,但掰起手腕儿来,从来就没输过。

我什么都比不过他,我跑得慢,不会捉蚂蚱,夏天要穿裙子,还爱哭,但是王滕一直愿意跟我一起玩儿。家属院还有很多孩子,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跟他们都交不上朋友,只有王滕愿意理我。

他是男孩子里的头头,有他在,其他小朋友有时候也愿意带我一起玩,但如果只有我,那大概我就只有站在一旁看的份儿。

回忆起来,我俩的童年好像特别长,可能也是因为我俩一起干的坏事特别多。每次闯祸,大人都很少骂我,几乎都是王滕在屋里挨骂,我站在屋外伸头看他。一会儿,等王滕挨完骂,抹把眼泪出来,我上去拉拉他的手,带他去我家吃根冰棍儿,再看集《奥特曼》,他就好了,又能笑着跟我一起玩儿了。

要是王滕不挨骂,那我们就只能看《樱桃小丸子》,因为我不爱看《奥特曼》。

童年里的夏天,更是格外漫长,好像一辈子的假期都在夏天过完了。

我每天睁眼,就去敲王滕家的门,然后王滕会叼着包牛奶出来,脖子上挂着叮叮当当的钥匙,有他家的,还有我家的,因为我老是丢钥匙。

但我从不丢钱。我的零花钱是大院儿里第一多的,但是我也是家属院最穷的小孩,因为王滕家里不给他零花钱,所以我的零花钱总分一半给王滕。我和王滕在外面疯一上午,等太阳高了,就手牵手去小卖部买冰棍儿。我到现在还记得,王滕的脖子上都是被汗冲出的一道道黑印儿,红色的背心儿到了中午就能变成黑色。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我妈给我买的白裙子,能让我穿成迷彩裙,裙子上黑一块,黄一块,灰一块,有时候摔了,还会红一块儿。

也说不清为什么,那时候,只要跟王滕在一起,感觉什么都好玩,就是追着一只蜻蜓跑一上午也不觉得无聊。我俩刚会走的时候,就把整个家属院的角角落落都翻遍了,两个人一旦碰到一起,就是会有无穷的乐趣。

中午,一般是王滕的爸爸回家给我俩做饭,我到现在都还记得,王叔叔骑着蓝色小摩托,一路顶着大太阳往家赶。大汗衫上,肚子那儿总有一块,被汗水染成了深色,小摩托的把手上常常挂着刚买的四个馒头,他一个,我一个,王滕两个。

王叔叔到家时,我俩肯定不在,但没事儿,一会儿就能回来。我其实从没想明白过,为什么我俩不管在哪儿玩,总能知道王叔叔回来了。有时候是碰巧看到,好像大多时候,总会有一两个眼熟的叔叔阿姨冲我俩喊,该回家吃饭了。

王滕会应一声,然后我就要问他,他认识那人?王滕就会说我笨,记不住人,那人是我们谁家爸妈的同事。后来我才知道他有时候也记不住,但是他敢胡诌,反正我记性更差。

到家以后,王叔叔总会问我们想吃什么,王滕这时候一定忙着喝水,从来顾不上回答,但我的回答肯定是凉拌西红柿。红色的西红柿,切大块儿,撒上满满的白糖,我一个人能吃掉半碗。

王叔叔总是笑着看我吃,然后说,大哥的闺女好养活。

他和我爸不是亲兄弟,但我和王滕是真交情。

下午日头毒,王叔叔在家小睡一会儿,我和王滕,要么一起写暑假作业,要么也要睡午觉。

王滕的小屋子阴凉,只要铺上凉席,几乎就不用开电风扇。

不过,我俩从没睡过午觉,王滕从他爸的书柜里翻出来一摞恐怖小说,大夏天的下午,我俩就裹在一条毛巾被里,一会儿热得流汗,一会儿吓得流冷汗。

最后,我俩偷看恐怖小说的经历,以有个字不认识,王滕去问他爸而告终。王叔叔说小孩子不该看这种书,然后就把恐怖小说都锁了起来,我挺生王叔叔的气,那个故事我还没看完呢。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字是“魑”,当然后面的“魅魍魉”我和王滕也不认识,但我还是决定把所有罪过都归咎给“魑”。

下午总是过得比上午快,但是写作业的时候除外。我和王滕最喜欢写数学,因为一人写一半,另一半抄对方的。王滕最不喜欢写日记,但是我喜欢,我能写王滕的两倍长。不过后来,我妈和他妈发现我俩错的数学题都一模一样,终于也让我挨了一回骂。

太阳偏西的时候,我得回家,王滕送我回去,然后从我家冰箱里顺一根冰棍儿。不要以为我俩这一天就这样分开了,等我看完《樱桃小丸子》,就会又去找王滕,陪他一起看《奥特曼》的片尾曲,然后我俩就又混在一起,直到晚饭把我俩分开。有时候也分不开,反正在谁家都是吃。

晚上,爸妈们会一起出去遛弯儿,当然这个时候,家属院的大人都带着小孩出来遛弯,这是王滕难得的跟臭男生交流感情的时间。滕阿姨总是说,她还是喜欢王滕跟我一起玩,最多脏件衣裳,那些臭男生,动不动就打架,满脸满鼻子的血。

我们俩就这样一直混在一起,就是在这样一个又一个的夏天,他教我学会了骑自行车,我帮他写了好多读书笔记。

这样的日子,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呢?

是六年级的夏天吧,滕阿姨和我妈,给我俩报了同一个游泳班,我俩在露天的泳池里扑腾了两个星期。我是个不懂得涂防晒霜的傻妞,被八月的太阳无情地晒成了焦黑色,还在眼睛旁边留下了泳镜的痕迹。但王滕也晒黑了,所以我觉得没所谓。

有天游泳课结束了,是自由活动的时间,同一班的女生们聚成一堆,叽叽喳喳,我当然掺和不进去,但我支棱着耳朵,听到几句话飘过来。

“那个穿蓝色泳裤的男生好帅啊。”

“就是就是,他刚来我就看到他了,现在晒得有点黑,更帅了。”

我挺想走上前,跟她们说,那个“帅哥”穿的泳裤,是他爸的。

但我没说,转过头,王滕正朝着我游过来,游得离我很近了,他才站起身,甩甩水,摘掉泳镜,用手擦内壁上的雾气。他好像感觉到我在看他,心有灵犀似地,抬头就看冲我一笑,露出一排大白牙。

明明是我看了这么多年的一张脸,一排牙,我那天,突然就红了脸,一猛子扎进了水里。那样子,肯定特别狼狈吧。

下课了,和王滕一起坐公交车回家,他在泳池里闹得厉害,几乎是刚坐下就睡着了,头靠在我肩上,从头到脚都是舒肤佳的味道,我知道他又拿香皂洗头了。

八月的午后阳光,就这么洒在我俩身上,我看着他的睡颜,不知不觉就静静地笑了。公车不知道为什么,变得很颠簸,我感觉我的心,跳得快要颠出来。

王滕就这样靠在我肩头睡着,整个人被阳光染成了一尊金像,是好看的金像,让我想起童话书里的快乐王子。然后,我就从公交车的车窗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乱糟糟的短发,黑漆漆的皮肤,还戴着小眼镜,简直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学生。可我一个月前,就还是小学生啊,为什么突然间,我就想长大,想变漂亮了?

王滕啊,你知道吗,从喜欢跟一个人玩,到喜欢上这个人,需要的只是一次心动。哪怕这心动,来得没有理由,不分时机,但一旦心动了,想再平复这份喜欢你的心情,我怎么都做不到

连滕阿姨都记得,隔壁的王晨,一下子就长大了。

“晨晨现在越来越有女孩儿样了。”

那年游泳课结束后,我就不跟王滕出去玩了,我闷在家里,想在开学之前,把自己的皮肤闷得白一点。王滕拿我没办法,八月的最后两个星期,我们拿着我家那台破电脑,玩大富翁玩到想吐。

那年夏天一结束,我们,就变成了王滕,还有王晨。

我俩一起上了初中,那一年,收得学生不多,但还是分了7个班,每个班有60多个人,命运的骰子乱扔,我在一班,王滕在七班,一班在一楼的最东边,七班在二楼的最西边。

原来,不需要长江水,只要每天有9个小时和你隔着一整层教学楼,我就突然明白了,思君不见君,此恨几能休。

于是,我跟你的相处,从一整天,变成了只有上下学,再后来,你有了自己的伙伴,我也交到了新的朋友,我们就连一起上下学的时光都没有了。

分开和长大,都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你开始,只有在忘带课本的时候才会想起我。不过我也是,只有在忘记带书的时候,才敢去你班里找你。

还记得那天,我来到七班门口,叫住门口的男生。

“同学,帮我叫一下王滕。”

那个高个子男生看了看我,带着坏笑,用不怀好意的声音,冲教室里大喊一声:

“王~滕,有外班的女人找你。”

整个七班都沸腾了起来,男生女生,都在看着你哄笑,你低着头冲出来,又低着头冲回去,拿了地理书,甩进我怀里。

那个男生勾住你的脖子,问我是谁,你一边推开他,一边嚷着:

“就一个认识的人。”

我拿着地理书慢慢走了回去,走到一半,上课铃就响了,但我还想着,王滕你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

我好委屈啊,我是不是没办法再喊你哥哥了,因为,我只是一个你认识的人。

我不敢再去找你借书,地理,也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一门课。

青春期如约而至,我变得敏感,动不动就要流泪,总是感伤,当然,你并不懂这些矫情。我别扭地想着办法避开你,总觉得,你该知道我伤心了,我不高兴了,然后等你发现,就会来哄我。

可惜,情窦初开的我,并不知道,你当时的脑子并不能处理这些小女生的心思,你只是觉得,王晨这个家伙突然变得怪怪的,不理人,也不说话。

没有你陪我,我一个人,看了很多跟青春有关的小说,看了很多与少女相关的漫画,所有精力都用在多愁善感上,白天还决定要一辈子不理你,晚上可能就一个人做好了要跟你厮守终生的准备。还好,那些年我没有写日记,没有给这些荒诞可笑的想法留下任何实证。

小说和漫画并没帮我认清自己的感情,但是却无情地耽误了我的学习。

从入学的年纪前五十,我的成绩一路下滑,终于在初二的第一次期中考试,跌出了前两百。

那是我妈唯一次说,她不想要我了。

爸爸那晚在值班,我妈看了我的成绩单,动手打了我,砸了我放小说和漫画的书架,然后,我被推出门,我妈不顾我的哀求,当着我的面把大门狠狠甩上。

外面下着大雨,一片漆黑,我光着脚,勉强挤在屋檐下的角落里,看着自己的裤脚被雨水一点点浸湿,脸上的泪已经冰凉了。

十三岁小姑娘那些可笑的小心思,和可怜的自尊心,碎了一地,都被雨冲走了。

还好,在我想不开之前,你来了。我不敢想,如果那天你没看到我,我现在会在哪儿呢。

虽然,你开口的第一句话是“王早上,你蹲那儿干嘛呢,跟条狗似的”。

那天晚上,我在你家洗了澡,吃了饭,滕阿姨拉着我的手,苦口婆心地劝我,告诉我,学习真的很重要,一定要听话,把心收起来,努力读书,现在还不晚。

你妈妈一直好温柔,她给我烧了热水泡脚,水里还放了艾叶,她说女孩子的腿不能受凉,老了要关节疼的。

王叔叔大概是心疼我,一个人在厨房抽烟,虽然,他一年前就戒烟了。

后来,滕阿姨去我家敲门,我坐在你的床上,不敢看你,一直抱着膝盖在偷偷地哭。

我很久没有来过你的屋子里了,这里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

你的奥特曼玩具都不见了,墙上都是海报,就剩天花板是白的,一半墙上是我不认识的球星,另一半是动漫。你坐在桌子前,转着笔,抖着腿,听着歌,努力让一切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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