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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资本家的胖闺女,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因为穷被羞辱。

因为拒绝家里给安排的相亲,我被我爸断了经济,扔进家里效益最差的子公司实习。

为了捍卫爱情自由,我很有骨气地跟他刚上了。每天穿着几十块钱的地摊货,挤着地铁在出租房和公司之间穿梭。

日子过得清苦点,倒也怡然自得。

别说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孩子吃不了苦,我们成长过程中吃过的苦可能比同龄人要多得多。

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不允许我像条疯狗似的和她互咬。

我把她的转账和刻薄的言语截了张图发给了沈钦。问他:「你也是这么想的?」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我。

「收下吧,二百块钱对你来说应该也不少了,再不见好就收就过分了。」

沈钦比我进公司要早几天,营造的人设是抗拒家族联姻离家出走的富二代。

这人设和我简直不要太像。

再加上他高大帅气,又会哄女孩子开心,在追了我两个月后我答应了他。

在一起后,他借口改不掉之前奢侈的老毛病,入不敷出,没少花我的钱。我对钱又没有太大的概念,便也没跟他计较。

这三个多月来,他没少吃我的喝我的。最后用二百块钱羞辱我?

「这是分手费?你这么长时间花了我的也不止这么点吧。」

沈钦这次秒回了。

「???田麦麦,你这是要算账?是不是穷疯了!你花了我多少钱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这数我还真有!他总共给我买过一个价值三五百的假包,一支两百块钱左右的口红。至于跟我要的,我粗略算了一下,没有五万,三万是有的。

得亏我爸停了我的卡。要不还指不定搭进去多少呢。

我是不差那点,但钱这东西嘛,得要花得舒心。

我罗列了一张清单发给了他。

「这些是我给你买的东西,你看是要折现还是归还。你给我买的包和口红加起来不到一千。就算一千好了,折现的话扣除,还东西的话还回来后我给你转账。」

「至于吃的喝的玩的,就算我请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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