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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见我是从外地来的,犹豫着不肯答应。

一直在我身后的李喻终于出声,他耷拉着头,气息孱弱地说:「妈,没事,咱走吧,去客运站里面睡睡又是一晚。」

他叫我什么?

这是……在干什么?

老板娘惊讶地说:「你这么年轻就有个这么大的儿子,这是初中就生娃了啊。」

我尴尬地笑笑:「家里穷,没读多少书,早早就嫁人生孩子了。」

「算了,干吧干吧,好好干,当作房费了。」老板娘说。

住进去的时候,李喻一晚上都没说话。

凌晨三点的时候,我看到他还在呆呆地坐在窗边,不知道在想什么。

白日里,我在小宾馆里做工,李喻就在附近的小吃店找了个活干。

我知道他在攒钱。

小说里,李庆就想李喻把初中读完就算了然后早早地进厂赚钱,偏偏李喻的成绩很好,那些心善的初中科任老师不忍心好苗子就这样被折掉,就帮他交了高一的学费,可是以后的花销,总是要自己想办法的。

中午的时候,我摸到了小吃店。

李喻正在吃午饭,是一碗小馄饨。他倒了很多辣椒,辣得嘴唇发红。

「没什么人,我带你出去逛十分钟。」我对李喻说。他不说话,算是默认。

李喻的皮肤是瓷白色的,这好像遗传他妈妈的,在太阳底下晒一晒就会发红,没走多少步,我就捎了两根老冰棍,拉着他在树荫底坐着。

这么热的天,李喻一直穿着长袖,额头渗出的汗就没停过。

我知道这是为了遮挡伤痕。

不远处有一个篮球场。

虽然是烈日,但七八个高中生正兴致勃勃地在篮框下挥洒着汗水。他们穿着色彩鲜艳的球衣,很酷的球鞋,肉眼可见的意气风发。

李喻安静地凝视着他们。

忽然间,他把脸埋在手心里,双肩微微颤抖着。

李喻被他爸打断肋骨的时候都没有掉眼泪,却在篮球场前嚎啕大哭。

我知道以后的他,会上顶尖的学校,有傲人的工作,以及高企的社会地位。

虽然我知道现在的苦难,是他在前进路上的垫脚石。甚至这些往事在小说里都可以被轻轻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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