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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钟奕铭的仇,是八岁那年结下的。

那会儿他们一家搬到 W 市,钟奕铭也转学到了我们第一小学。

大城市来的钟奕铭,穿着一身名牌,妥妥的一个潇洒小公子。

但我哪儿认得什么名牌,我只知道这小子不冒鼻涕泡,皮肤白,五官又精致,我喜欢。

于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午后,当钟奕铭双手插袋,在教室外面 45 度仰望天空时,我一把给他压墙上,捧起他的小脸,吧唧亲了一口。

钟奕铭呆了,围观的小朋友们炸了。

我十分霸气地拦在他面前,对那群围观的小学生警告道:

「从今天起他就是我的人了,你们谁敢欺负他,就是欺负我!」

然后还大方地甩了五毛钱给钟奕铭:「走,买辣条去!」

不知道是不是我表达喜欢的方式有问题,反正吧,钟奕铭屈辱地红了眼眶,一把给我推进了排水沟。

这天晚上,我被班主任按在办公室里教育了一小时。

回家后,还抄了十遍课文。

还被我妈扣掉了每天一块的零花钱。

钟奕铭这家伙可真坏,我喜欢他,他还告我的状。

这是我这辈子,头一回吃到爱情的苦。

我一边抄课文,一边诅咒他孤单一辈子。

第二天回学校,我以前的小跟班儿哭着鼻子问我,为啥要亲别人。

我吸了一口棒棒糖:「因为我不喜欢你这样挂着鼻涕条的小孩。」

他抹了一把鼻子,擦了满袖,说:「我改。」

我差点吐了。

「没用,断情绝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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