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上,我不由得想起跟冯国超在一起的点滴。
我们是老乡,都来自小城泰安。他是肥城的,我是东平的。
用现在的话说,我俩都属于「做题家」。
从高考大省一路厮杀,考进北京的985,天知道有多不容易。
不过跟冯国超比起来,我更不容易。
因为他是家里的弟弟,而我是家里的姐姐。
冯国超家虽然谈不上富裕,但他作为独子,家里全部资源都是他的。
至少,他从来没有失学的风险。
而我呢?
从小到大,不知道听过多少次「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早点出去打工挣钱比什么都强」。
随时都处于失学边缘的我,必须得一次次考第一,才能让家里继续供我上学。
我上大学,靠的也是助学贷款。课外时间几乎全用来打工。
我跟冯国超,就是我在校图书馆兼职的时候认识的。
冯国超长得很好看,剑眉星目。
但就是太害羞了。
那时候他老来借书。我几乎每次值班都能碰上他。
鬼都知道,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他却愣憋着,不敢跟我搭讪。
最后还是我先问了他:「同学,你是不是想认识我?」
他结结巴巴:「你、你怎么知道?」
我指着他借的一本书说:「这本《量子力学》,这学期你都借了三遍了!」
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他当时通红的脸,还有亮晶晶的眼睛。
那时,我们之间涌动的情绪,毫无疑问是爱情。
后来,我们就自然而然在一起了。
我长得不错,自问化完妆后能有个八九分。
追我的人之中,不乏有钱人。
我选了穷人冯国超,是因为那时候他愿意把最好的一切都给我。
我们在一起后的第一个圣诞节,他用奖学金给我买了一个苹果4手机,对我说:「我不会让你跟着我吃苦。」
我跟他说什么来着?
对,我逼着他去把苹果4退掉。
我还跟他说:「你傻不傻啊,一部手机4000多,够咱俩明年毕业租半年房子了。」
冯国超不肯,说他觉得亏欠了我,跟着他,我什么都没有。
我打断他:「我有冯国超,她们有吗?」
那个时候,我是真觉得有情饮水饱。
我有冯国超,将来有奔头。
究竟从什么时候起,一切都变了呢?
我家里一直不同意我俩好。
我妈一心想让我飞上枝头变凤凰,将来才好拉我弟弟一把。
我选冯国超,对她来说,相当于多年「投资」一场空。
有一年过年,我和我妈因为冯国超的事,吵得不可开交。
我妈咬牙切齿问我:「这没房没车没背景的小子,你图他啥?」
我理直气壮,「就图他对我好。」
结果我妈冷笑,「没钱,他拿屁对你好!将来有你哭的时候。」
那时候,我雄赳赳气昂昂,一心跟我妈斗气,「我干嘛哭!等我们飞黄腾达,一定敲锣打鼓,笑给你看!」
可是十年过去了,我们一点「飞黄腾达」的迹象都没有。
我们还是住在逼仄的出租屋里,挤着早晚高峰臭烘烘的地铁,早出晚归、不敢有一日停歇,乖乖被公司压榨。
但工资涨幅,却永远追不上房价、物价.......
我们跟别人共用一个冰箱、一间厨房、一间厕所,做饭要见缝插针,洗澡要争分夺秒,连「那个」都得偷偷摸摸。
稍微声大一点,就成了为隔壁表演动作片……
这样的生活,怎么可能孕育爱情?
而且,我妈一语成谶。
没钱的冯国超,很快对我也不好了。
我俩第一次闹分手,是因为我过生日,给自己买了个2000多块的COACH包。冯国超觉得我被消费主义洗脑,变虚荣了。
我为自己辩解:我一个月小一万工资,还不能给自己买个2000的包?况且我同事还背一万多的包呢,我算哪门子虚荣?
但我话还没说完,就被冯国超打断了。
「许丽丽,你拿什么跟你的同事比啊?你同事北京土著,家里三套房。你有啥?你连房租都得我给你交!咱俩都是小地方来的,我家助力有限,你家不给你拖后腿就已经烧高香了。咱俩要想在北京立足,当务之急是存钱买房!那些名牌包,不是咱能负担得起的。」
冯国超说得有道理。
但我还是跟他提了分手。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跟冯国超在一起的那个未来,并不是我想要的。
对于我分手的决定,我的好朋友罗晓月举双手赞成。
她说,她早就不看好我跟冯国超,还教育我:
「北京最新规划说了,『到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以内』,这代表什么?本事不够的人,不一定能留下了。咱们这种既没有实力、爸妈又不厉害的女人,想留下来,只能靠婚姻。」
我问她,这些道理怎么不早说?
她自己倒是早早嫁了个本地人。
晓月翻白眼,「早说你也得听啊!你一天到晚被那个冯国超迷得五迷三道的。」
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就果断分手,对我和冯国超未尝不是好事。
可是,COACH包事件之后不到一个月,冯国超找我复合,并向我道歉。
他说,他并不是真的觉得我虚荣,只是因为自己没能力让我过好日子,才口不择言,说了那些话。
罗晓月说,冯国超肯定在婚恋市场上转了一圈,发现还是我性价比最高,所以才来吃我这回头草,让我不要理他。
但我心软,最后还是同意复合了。
从此,罗晓月觉得我烂泥扶不上墙,不愿意再插手我跟冯国超之间的事。
但是作为朋友,她还是劝我:
「你别太恋爱脑了,也得给自己留个心眼,至少存点钱傍身!这年头,除了钱什么都靠不住。」
我知道,晓月是真心为我好。
所以,当后来冯国超提出:把我俩的钱存一起,将来用它买房……我便一口拒绝了。
这也让冯国超不太高兴。
他觉得,我没有把他当自己人。
但去年买房发生的事,证明他也没把我当自己人。
冯国超家里拆迁,分了70万。
他自己也存了30万,终于凑够了买房的首付。
当时,我手里也有差不多30万。我想拿出来,一块凑首付。
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地段稍微好点的地方买房,或者买稍微大点的房子。
当然,相应的,房本也得写我们俩人的名字。
没想到冯国超一口拒绝了。
他的理由倒是冠冕堂皇:「我的钱都用来买房了,你的钱正好拿来装修。」
「我的钱用来装修,房本加不加我的名字?」我问他。
他就沉默了,说首付款是家里出的大头,他得跟家里商量。
商量结果是——他姐跟我说:「为了给国超凑这个首付,我爸妈把棺材本都掏出来了,你觉得加你名字合适吗?」
「所以我也出一部分首付呀。」我说。
他姐就笑了。
「我家出100万,你出30万,房本就要写上你的名?任谁讲也没这个道理啊。除非,咱们去做个公证,公证一下房屋产权的比例……」
在他姐跟我交涉期间,冯国超一直低头沉默。
我问他:「是不是你也这么想?」
他说:「丽丽,这个钱不是我自己的。」
我望着冯国超,感觉自己是刚刚才认识他。
我跟他吃苦十年,到头来,他这么防着我。
我心灰意冷,跟他说:「咱们算计成这个样,要不分了算了。」
就这样,他家最终才同意在房本上加我的名字。
我不知道冯国超的妥协里,有几分是为了爱情,有几分是害怕真跟我分了手,很难再找到更合适的老婆。
我觉得,没意思透了。
关键时刻,还是罗晓月借了我30万,让我凑够了在六环外买一间单身公寓的首付款。
我毫不犹豫,买了独属于自己的房子。
冯国超对我这个选择非常不满。
他说我胳膊肘往外拐,分不清里外人。
「本来咱俩的公积金还房贷就捉襟见肘,你现在再买一个房,将来咱们吃什么喝什么?」
不同意加我名字的时候,他说首付他家拿得多。
等我买了自己的房,他倒想着婚后让我帮他还房贷了。
他口口声声说爱我,但心里自始至终,其实只有自己。
倒是罗晓月借我钱,完全是为我着想,只为了让我在这个城市更有安全感。
「至少,你跟冯国超吵架了,还有一个去处。」
你看,爱情甚至还没有友情靠谱。
不管怎么说,我跟冯国超磕磕绊绊,也总算走到结婚这一步。
而这次导致我们差点分道扬镳的,是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