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一个周五的傍晚,我放学回到家里,发现我爸带了一个女人回来,我妈含着眼泪给他们煮饭,好酒好菜地招待。
看到我回来,我妈偷偷拭去了泪,努力粉饰太平的样子让我气炸了。
这是我爸的情人,我第一次见到。
我没想到他会直接带那老女人上门来欺负我妈,关键是我妈还不反抗。
我爸恬不知耻地看了我一眼,「任苒,我来给你介绍下,这是你李阿姨。」
那女人冲我笑了笑,雪姨附体,说话的腔调都一样:「哟,任苒,你长这么大了啊,跟我女儿一样大呢,阿姨看到你就觉得好亲切。」
我一听更怒了,忍不住一脚踢翻了桌子,骂了那个女人。「滚!」
简直太嚣张了。
一个小三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还要我妈给他们煮饭吃,实在欺人太甚。
她既然有个跟我一样大的女儿就该知道拆散别人家庭是不道德的。
我爸看我骂他的新欢,怒气冲冲地甩了我一个耳光,带着他的新欢离开了,走的时候给我妈丢下两个字:「离婚。」
我真的特别生气。
那个新欢如果比我妈年轻漂亮,或许我还能够找个理由说,我爸只是喜新厌旧。
但那个女人长得又老又丑,比我妈年纪还大五岁,听说还带着两个孩子。
我就不明白我爸到底图她什么,或许就是真爱吧,这才伤人。
当时我弟弟七岁,我十三岁。
我要我妈坚决跟他离婚,但我妈说离婚之后她没办法养活我和弟弟。
因为她一个人工资很低,根本养不起我们,所以她死都不能离婚。
我告诉她,我不怕穷,我可以不穿新衣服,我可以不吃好吃的,哪怕每顿饭啃馒头,我也不想要我妈这么屈辱地活着。
但我妈却说:「你不懂,你还小。」
一句话堵住我,不让我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