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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多久以很久前了,应该是……七十年前。

那年我十岁,皇上七岁。那时我还不是贵妃,他也还不是皇上。

我们的相识过程比较浪漫,他是我从乱葬岗里挖出来的。

我从小是个流浪女,无父无母,靠着乞讨、坑蒙拐骗、偷鸡摸狗,自己养大自己。某天,我听说城郊乱葬岗又拉来一批死人,就趁夜深人静,到乱葬岗来摸死人身上的财物。

这回手气贼好,在一个死小孩身上,摸到了一块金牌牌。

我把金牌牌揣进怀里,正准备走,那小孩突然诈尸了,一把抓住我的脚踝,「不许拿我的东西!」

大半夜的,我被一个死人从城北追到城南。最后堵在一个死胡同里。

他把我打了一顿,在我身上摸了一通,也没摸到他的金牌牌。

而我,却赖上他了。

「你轻薄我,呜呜呜……」

「我的贞洁没了,没法活了,嘤嘤嘤……」

他被我弄尴尬了。

一时间,男默女泪。

他叹了口气,蹲到我面前。「男子汉大丈夫,我既然坏了你的贞洁,就会负责到底。你跟了我吧,做我的妃……我的小妾。」

「做你的小妾?」我抬起头,望着他的小脸,「敢问这位公子,您几岁了?」

「我七岁。」

哟吼,一个七岁的小子,要纳一个十岁的姑娘为妾。

我说:「我要当妻,不要当妾!」

他皱眉:「你这女子,出身卑微,怎配当我的妻?」

「你不想要回你的牌子了吗?」

「……好吧。」

于是,在这个夜晚,脏乱逼仄的小巷子里,我和他,在几只老鼠的见证下,结为夫妻。

拜完天地之后,我们互通了姓名和生辰。

他叫晨朗,生于清晨。

我叫小满,生于小满。

既然已经结为夫妻,我就带他回了我的家——城南贫民巷里的一个草棚子。

草棚子不够大,两个人有点挤不下,只能紧紧挨在一起躺着。

「你知道这算什么吗?」他问我。

「什么?」

「洞房花烛夜。」

「洞房花烛夜是什么意思?」

「男女结为夫妻,一起过的第一夜,就叫洞房花烛夜。」

「哦,洞房花烛夜要干些什么呢?」

「这个我还不清楚,我奶娘说,要等我长大点儿,才能教我。」

「你亲娘呢?」

他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的低声抽泣。

「可怜的相公哟……」我抱紧他,相依相偎着,就睡着了。

既然成了家,我们就要好好一起过日子。

晨朗也不问我要金牌子了,他让我帮他存好,说将来会有大用。

我本来想偷摸着去把金牌子卖了,但我怕被晨朗打死,还是先忍忍。

多了一个夫君,就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要更努力地乞讨、坑蒙拐骗、偷鸡摸狗,才能养活我们自己。

刚开始,晨朗还不愿意跟我「同流合污」。后来他屈服于饥饿,跟我混了。

有了武功高强的晨朗协助,我们每天收获满满。

今天摸只鸡回来烤,明天抓只兔子回来啃,后天偷两件旧衣服穿,日子是越过越红火。

我俩吃得好,长得也快,不到两年的时间,晨朗的个头已经要超过我了,晚上在草棚子里挤在一起睡觉,很不舒服。

晨朗说,咱们要换个大点的房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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