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伙说话慢吞吞、软糯糯的,但这笃定的质疑语气,此刻听起来竟有点当众凌迟的意味。
李絮再次替原主害臊。
作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农女,整天想着攀高枝也就算了,连做饭这种最基础的技能都不会,煮饭必糊,做出来的菜色也多半是黑暗料理,平时偶尔心情好才会帮忙择菜淘米,洗碗的活还整天推给魏葵等人,就为了保养那双小手。
唉,真挺丢人的。
她虽然没怎么在农村生活过,但做饭这件事难不倒她,无非就是要跟大灶台和柴火稍微磨合下罢了。
不过,输人不输阵,李絮面不改色道:“学学就会了,做饭又不难。”
小儿子不给面子,魏广仁忙替外甥女遮掩:“咳,你表姐说得对,学学多半就会了。要是一时半会不行,昨晚还剩了几个饼子,你们吃点垫垫肚子。你们俩胃口小,你表哥怕也吃不下多少……”
李絮连连点头,又忙催他出门。
魏广仁提着心离开,清瘦的身影一瘸一拐地消失在远处的晨曦中。
李絮驻足原地默然片刻,才转进灶间。
原主这个大舅真是极好的人,也有些才华,若不是年轻时出事瘸了腿,也不至于只是个老秀才,窝在小村子里清苦度日。即便条件艰难,却毅然收养原主这个外甥女,且极为疼爱。
可原主半点不顾及他,用那样堪称龌龊的手段嫁进来,最后还因为贪图享受害了魏广仁性命,简直叫人寒心!
李絮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开始生火,因为不熟练,打了好几次都没点着火,反倒弄得浓烟滚滚。
魏鲤跟着她进来,看她被烟呛着的狼狈模样,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直接跑去找昨天他娘烙的饼。虽然是冷的,但他亲娘的手艺好,放了一夜也不太硬,吃起来肯定比表姐的“杰作”好。
六岁大的男童生得灵秀可爱,眉眼跟魏渠、魏广仁有些像,只是身上穿着灰扑扑的旧棉袄,显得有些失色。
魏鲤看着盆里的五个烙饼,想了想,小手将其中一个掰开,分成十分对称的两份,蹬蹬蹬跑过来,递给她一半。
“喏,这是你的,咱们一人半个,留三个到中午吃。你、你不能偷偷把它们都吃了!”说着,还把另外半个饼往衣襟里塞。
李絮脑海里瞬间闪过原主之前哄骗小孩吃食的画面,脸上微热。
她往后退一步,离灶台远了点,挑眉道:“啧,表弟这是不信我能把粥煮出来?要不要打赌?”
“我才不赌,你休想骗我饼子。”魏鲤撇嘴,斜了眼浓烟来源。
李絮没再逗他,也没接饼,低头跟柴火奋战:“你吃吧,我还不饿,手上也脏。你要是没事做,就去守着你哥,拿拧干的湿巾帕替他擦擦头脸和手,帮他降降温。”
魏鲤觉得颇有道理,便将半块饼放回原处,揣着那另外半块跑向东屋。
问过魏渠要不要吃饼,得到否定答案,小家伙也很干脆,快速啃完后,就去水缸旁舀水,拿着湿帕子回来,爬到床头,替魏渠擦了擦脸,又换了回水,再叠成长条形放在魏渠额上。
“大哥,有没有好受一点?要不要喝点水?我给你倒?”
魏渠烧得昏昏沉沉,虽然神志还清醒,但头重脚轻、眼冒金花,身上没有半点力气。
他吐出几个虚弱的气音:“好,阿鲤有心了……”
魏鲤和这个大哥感情很好,见他这模样十分心疼,金豆子又掉了几滴,连连要求魏渠赶紧好起来。
魏渠被他哭得都精神了几分,无奈道:“阿鲤,我真的没事,一会大夫来了开药吃下,最晚明天就能好。”
魏鲤这才满意,收了泪,又叽叽咕咕跟他说些毫无营养的话。
他年纪虽小,人却不傻,还很喜欢跟着大人去看戏,对戏里死人桥段印象极深。基本上就是,某人生病或受伤,说自己很困,另外一人就哭哭啼啼让他不要睡过去。这人要么睡了过去,然后死了;要么就是被拉着说话,坚持到底,然后活了。
所以,魏鲤觉得,自己有责任让大哥保持清醒,万一睡过去就危险了。
为了“滥竽充数”,他就把表姐明明不会做饭、还要在爹爹面前表现、生火不成却被烟呛的糗事说了,还一脸疑惑地对水缸里的储水量提出质疑。
“我记得,昨晚吃完饭大哥才把水缸添满,怎么一晚上过去只剩一半不到了?大哥,你说咱家水缸是不是成精了?”他是个爱看仙人戏、思维活跃的小可爱。
魏渠脸色木然,没有回答。
他一点都不想回忆自己昨晚是怎么利用的那半缸冷水,更不想回想那冰火两重天般的折磨。只要稍微一想,他就控制不住想骂李絮娘。
“咳,别守着我了,去灶间看着,别让她烧坏东西。”
秋日天干物燥,李絮娘又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万一被她烧了整个灶间,再波及其他屋子,那魏家可真是大祸临头了。
魏鲤也觉得表姐不大靠谱,心里盘算了下灶间被烧的损失,立马出门,先给大哥换条冷帕子,火速跑去灶间监工。
然而,他还未走进去,就闻到一股熟悉的清香,像是粟米粥的味道。
小家伙再次惊得瞪大眼睛,表姐居然成功了?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对习惯了一拧即开煤气灶的李絮来说,农家土灶生火确实不容易,但她动手能力还不错,失败几次后很快找到其中窍门,顺利生火。倒是找粟米花了一点时间,因为原主压根没进过灶间几次,不知道各类米粮具体存放位置。
寻找粟米时,李絮顺手了解了下魏家的粮食储备,正发愁呢。
魏家清贫,家里主粮是粟米、高粱面、少量不够精细的白面和豆子,一看就是北方人的食谱。不过,让本是南方人的李絮惊喜的是,角落陶瓮里居然有米!
仔细回忆了下,魏家大舅母王氏似乎也是南方人,早年水患时全家人逃难到北边来的,在这个小村子落地生根,后来才嫁给魏广仁。
因为北上时已经记事,王氏改不了爱吃米饭的习惯,虽然魏家其他人习惯吃面食,但家里的水田总会种上少量稻子,收获的大米就备着给她偶尔打牙祭。
李絮恋恋不舍地摸了把装米的陶瓮,暗道,可惜王氏不喜原主,临时抱佛脚打好关系也不知能否奏效,不然还能跟着王氏偶尔蹭一顿米饭。若天天吃面,真挺难为她的。
调料只有盐和猪油两种,量不多。连醋和酱都没,更别提其他调料。
从原主记忆中的魏家伙食水平来看,这生活水准恐怕不比后世贫困县好多少。
李絮摸了摸这具新身体的脸蛋,忧伤地叹气。
方才淘米时她就着水盆看了眼自己,这张脸蛋生得是还不错,跟她原本模样差不多,只眉眼更精致些,还带着少女独有的满满胶原感。但,碍于魏家伙食太差,再好看的人儿也熬得面黄肌瘦,美貌值起码折损一半。
按照书里剧情发展,魏渠因为父死守孝耽误了一次科举,好在出孝后碰上新帝登基加开恩科,不然还得苦多一年。即便如此,距离现在也还有四五年。怪不得书里新鲜出炉的状元娘子浑身上下毫无美感,只剩下乡野村妇的泼辣气质了。
李絮登时肃容,勾引表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不过保养变美这件事还是很重要的。
谁还不是个爱美的小公举呢?
当然,现在最关键的还是如何吃饱饭,最好能天天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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