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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十里地,也就这座桥亮着微光。

夜色阴森。

谁敢在这种没人的地方过夜?

乘客们都没心思吵了,紧张的看着司机检查面包车的动作。

幸好只是车头保险杠撞坏了,还能继续开。

司机把车倒回路上,对乘客们拍了拍车门。

“上车。”

“你得保证后面的路仔细着才行!”

“我车都差点坏了能不仔细吗?钱退你们一半,别墨迹了,到了市区我还得找地方修车,跑你们这一趟亏死我了!”

这种黑车司机,牌照都不一定是真的,完全可以撇下他们自己走。

能拿回一半的钱已经不错了,乘客们见好就收,陆续上了车。

陈默也一样。

车子出事主要还是碰到了不干净的东西,那东西没了,应该就没事了。

这里距市区还有十几里的距离,打不到车,走回去再快也得一两个小时。黑灯瞎火的走夜路,更不安全。

不过他没把脏东西的事说出来。

在这种时候告诉其他人,除了徒增恐慌外,并没有任何用处。

钓鱼佬就更不可能说了,他生怕别人知道脏东西是他带来的,把他赶下车。

面包车晃晃悠悠的重新出发。

谁也不敢再打瞌睡,全都紧张的盯着前方。

好在接下来的路程很顺利,没有多出什么,也没有出现任何事故。

看见城市明亮的灯火,不光是乘客,就连司机都松了一口气。

乘客陆续的退钱下车。

钓鱼佬下车前问陈默要了联系方式,说要抽个时间请他吃饭,感谢他的提醒。

陈默没有拒绝。

倒不是真的图那顿饭,而是从今以后他的一切都只能靠自己,多个朋友没有坏处。

“老弟,今天多亏了你,谢了啊。你的钱,我就不收了!”

陈默最后一个下车,司机很感激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还把车费全退给他。

他也没有客气,点头下车。

“以后坐车就打哥电话!”面包车缓缓开走。

陈默站在路边等出租。

左右张望,无意中瞥到,面包车的后窗户,似乎贴着一张惨白的人脸!

陈默一惊。

他就是最后一个下车的,后面哪还有人?

他回头想要细看,但面包车刚好拐弯开走,看不到了。

“应该看错了吧。”

毕竟高跟鞋已经扔了,车上没理由还能再多个人。

可能是运气不好,半天没等到一辆车。

陈默干脆就近找了小旅馆,凑合一宿。

处理爷爷的丧事本就几天没合眼,再加上路途波折,他是又累又困。

简单冲了个澡,倒在床上便迅速的睡着了。

还是睡的很不踏实。

迷迷糊糊的,一会梦见爷爷在对他说着什么,一会又听到水滴滴答答的声音,好像房子漏水了似的。

陈默实在太困了,就没起来看。

直到天亮,这种声音消失,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睡着了。

几个小时后。

咚咚咚。

陈默被敲门声吵醒。

“帅哥,不续房的话就赶紧起床,超过退房时间是要收钱的!”

“马上!”

总算踏踏实实的睡了会,陈默感觉精神好多了,伸了个懒腰,准备起床。

但刚弯腰穿鞋,他就怔住了。

在他的床边,有一串湿漉漉的脚印!

脚印围着床来回重叠。

仿佛昨晚在他睡着的时候,有个浑身是水的人围着他的床来回的转。

而且,那脚印很奇怪。

前头是尖的,后跟的位置是一个点。

高跟鞋印!

陈默的头皮一下子麻了。

连忙从枕头底下翻出爷爷留给他的剪刀,紧紧的拿在手里。

他不敢想象,如果昨晚忘记爷爷的叮嘱,没有把剪刀放在身边,会是什么后果。

他用最快的时间退了房。

站在街头,把自己暴露在阳光最甚的位置。

“高跟鞋,为什么又是高跟鞋?那只鞋不是已经扔了吗?”陈默说不清这是巧合,还是其他。

正疑惑不安间,手机响了。

“老弟,是我,就昨天钓鱼那个。你看到新闻没,昨天载我们的那个黑车司机出事了!”刚接通,钓鱼佬急切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出事?”

陈默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就昨天后半夜,他死了!不知道咋就翻了车,人滚到一个水塘里没起来。”

“他死了?!”

“老弟你说,他的死真是意外吗?我这心里怎么瘆的慌呢?要不咱们一起吃个饭吧,我总觉得这事儿……”钓鱼佬欲言又止。

陈默顿了一下,才道:“好,你来找我。”

小餐馆。

菜香缭绕。

“老弟,你说,那么浅一个小池子,还没我小腿一半高呢,他咋就爬不起来?是不是人摔晕过去,啥也不知道了?”

钓鱼佬捏着茶杯,不安的看着陈默。

他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人比昨晚整洁多了。但是脸色发白,眼周挂着一圈乌青,仍然精神不好的样子。

陈默低头,仔细的阅读手机上一条和车祸有关的新闻。

新闻里配了几张现场的图片。

虽然脸部打了马赛克,但从衣着看是看得出,就是昨天的黑车司机。

“老弟,看出啥没?你觉得到底是意外,还是那啥害的啊?”钓鱼佬忧心忡忡,“本来我是不咋信这些的,但经过昨晚……”

“不是意外。”

陈默终于抬起头。

“啊?”钓鱼佬大惊,“你咋看出来的?”

“你看他的脚上,穿的是什么。”

陈默把一张配图放大。

钓鱼佬接过手机,使劲的看了两眼,脸色大变。

“红,红色的鞋?”

图片虽然不够清晰,又有障碍物把司机的脚部挡住了一些。但从露出的那部分,还是能看出端倪。

司机一只脚光着,另一只脚上套着红色的鞋子。

灰白的皮肤和刺目的猩红,形成鲜明对比,十分诡异。

“是,是,是那只,高,高跟鞋?”

钓鱼佬脸色惊惶,双手直哆嗦,手机都要拿不稳了。

“可是那个鞋是我亲手扔的啊,被水冲走了,这我们都看见的啊。”他想不通。

“我们都忽略了一点。”陈默把自己的手机拿回来,神色凝重。

“鞋都是成双成对的,扔了一只,还有另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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