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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后,‘神话’变成了‘绝迹神话’,依然屹立不倒,这款2D网游的顶峰在何时出现都会发散出一种王者气息。

秦凡本人也是十分看好这款游戏的,大学时代没少玩。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趁着这点时间养精蓄锐,攒够资金。

争取赶在胜达公司与翰国羽美得公司协商前截胡,率先获得游戏运营权。

如果顺利,想那短时间内赚几亿甚至几十个亿都不是梦。

不过现在最最首要的就是,怎么赚到这一世的第一桶金。

不管你是有大破大立的想法,还是周密长远的计划,亦或是笼络群雄的气量。

如果你没有足以开启这场事业的原始资本,那创业者的所有野心就都是白日做梦。

万事开头难。

为了积累原始资本,有人靠卖小龙虾发家致富,有人成为电商或者微商跟客户斗智斗勇。

还有人开起了快递站,3毛5毛一件的收取快递服务费,但同样能达到目的。

不过这是站在后世的角度来看的。

那身在2000年的自己可以干什么呢?

秦凡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桌子,回过神来一看。

林冬冬正眼不眨的盯着老板颠勺,要是老板这时候回过神,准能抓到一个偷师的。

而万达,已经自顾掏出小说看了起来。

小说书封已经掉色,边边角角也已经变得破破烂烂,很明显是被翻阅过无数次,经过了不知多少双手。

书上还有一些斑斑点点的类似油渍的痕迹,但是万达完全不在意,依旧看得津津有味的。

秦凡探头仔细看了一眼,发现是一本怪力乱神的小说,这种小说一般是集合了一些趣闻轶事和惊悚奇事。

他前世也买过好几本,不过还是借的比较多。

买的话两块钱一本,而借的话则只需要五毛,但是只有两天的期限,后面你要想再去借,估计就抢不到手了。

所以一般有点小钱或者真心喜欢的人,都会选择买下来。

在没有智能手机的年代,一本小说几乎可以填补人们所有的闲暇时间。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个!

秦凡灵机一动,抓住了万达的手臂,把全身心投入到小说里的人吓了一跳。

“窝滴个嗯妈咧!凡哥你是想吓死我好继承我的小说是不?”

看着万达拍着胸脯的模样,秦凡忍不住乐了,心道这两人一激动就飙方言的习惯还真是如出一辙啊!

“安着吧,没人觊觎你的小说,我就是想问一下,你知道我们学校有多少人喜欢看这种类型的书吗?”

“应该挺多的吧,光是来跟我借的就不少,我这都供不应求了已经,怎么了?”

万达问完也不等回答,眼神在书上扫了几眼,就顺利找到了刚才被打断的那一段,继续看了起来。

“那像你爸和你小弟这种初中生呢?他们看不?”秦凡继续问道。

“看啊,我爸是偶尔看,我弟,别说了,熬夜通宵也要看,因为这件事,没少挨我爸的呼。”

万达眼睛都不抬的回答。

秦凡眸光微亮,他这辈子的第一桶金,有着落了!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面前的蹄花汤瞬间更香了。

还是记忆中的味道,真好!

秦凡三两下就搞定了跟他脸盘一般大碗的炒饭,才慢慢的品尝面前他怀念了好多年的蹄花汤。

不过两块钱一碗的汤也没有多少,很快就见底了。

抬起头就发现林冬冬和万达已经停下动作一脸懵比的盯着他看。

“……我脸上有饭粒?”秦凡试探的问道。

“没,不过凡哥你这饭怎么吃这么快?有这么好吃吗?我怎么觉得汤比较好喝呢?”

万达不明所以。

林冬冬也点了点头,“更正一句,他这不是吃,他这是倒。”

“谁说的,我每口饭都至少嚼了15下好吗?这是十分合理的。”秦凡笑着狡辩。

林冬冬白了他一眼,“歪理,细嚼慢咽才是真理,讲真的,你那样吃伤胃。”

秦凡本来还想催他们吃快点,他还要回学校整理大纲,但是经对方这么一提醒,他才恍然想起她的情况。

林冬冬本来就有胃癌,听说胃癌早期的话有可能会出现进食疼痛,如果得不到一个很好的控制的话,肿瘤还会进一步增大。

但是他现在不可能无缘无故问对方进食有没有问题。

如果他问出口了,情况属实,对方会怀疑他,情况不属实,对方说不定会怀疑他疯了。

于是话锋一转,“没事,你们慢慢吃,我就是想趁着达达在吃饭的时候看一下他这本书。”

秦凡说着径自拿起了万达放在一边的书看了起来,眼睛停留在书面,心里却在琢磨着挣钱的事情。

相比其他业余兼职或兴趣爱好,动不动就要买各种装备,或者需要考各种资格证书。

写作是最不需要有专业技能或准入限制的,开局一部手机,内容全靠编。

当然,秦凡自认为自己没有那么大的脑洞,但是作为重生者的他,看过的热门小说可不是十个手指头数得过来的。

所以他的人生第一桶金来源就是——文抄公。

他高中的时候受到同学和大环境的影响,最喜欢的就是灵异类小说了,最好还是带点悬疑惊悚的那种,有时候可以为了看一个结局熬上一整夜。

相较于后世的玄幻或者都市文,怪力乱神类小说也确实是经久不衰。

从一百多年前的《志异记》到06年的《牧野诡事》、07年的《盗墓实录》,一发布就是灵异类小说天花板的存在。

光是电视剧电影就拍了好几部,还有实体书、各种周边、广播剧、有声书。

秦凡思索了一下,按照他自身的实际情况,他给自己选择了本文笔限制较低,他又看过无数遍的《九院异闻录》。

因为看过很多遍,记忆也就深了,而且这个系列的6部电视剧6部电影,他全部追过,所有剧情都记得门清。

稿费、域名买卖、出实体书,再加上其他投资的收入。

他有信心在胜达公司拿下《神话》这款游戏之前赚到400万。

当初胜达就是用400万拿下了这款游戏在**的代理,紧接着就是一路飞歌猛进。

仅用四年时间就挤下了当时身家已达到160亿的网益创始人丁三石。

四年上百亿,这赚钱速度简直比抢银行还快,关键还不犯法。

这次要是拿不下《神话》在**的代理权,他就对不起上天让他重生的这次机会!

理顺了第一阶段的发展方向之后,其余两人也吃得差不多了。

三人才赶在午休校门关闭之前赶回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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