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为受够了城市的打工生活,32岁的朝凌便回到了农村生活。在父母过世以后,家里其实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家里留有宅基地,而且还有一些田地,自己也有一些小存款,在农村生活也可以说过的去了。回到家乡以后,本来朝凌想着将家里的田地开开荒,用来种蔬菜。没想到一回到家里,安逸了几天,便不想动了,而且也给家里装了网线,买了电脑,装了WiFi。吃的,点外卖呗,虽然在农村,但是人家骑手敬业,只要钱够,多远都给你送。朝凌自从回来后每天都呆在家里,邻居家都不知道他回来了,差点以为闹鬼了,要不是他后来一直打游戏打通宵,在阳台刷牙洗脸,压根不知道他回来了。过了几个月这样的生活,朝凌发现这样的日子,钱包迟早空空,又得出去打工。想来还是得把家里的田地给弄弄,过上自给自足的生活整挺好。
在朝凌每天通宵的日子里,朝凌能经常看到隔壁家的大爷大清早的就起床务农,扛着个锄头就往田地里跑。可以问问自家的那块田在哪里,而且这个老爷子别人平时叫老许。在某天,朝凌看到老爷子往农田走便想着叫住老爷子‘老许,老许,你要老婆不’,啊呸,朝凌差点就这样叫了出口。“阿公,阿公,等一下有事问你”。说完老爷子便看向朝凌家的阳台,朝凌也急匆匆的走下楼去。老许也在等着朝凌下来,心思想着叫他干嘛。出现在老许面前的朝凌,头发又长又油的,像个贼似的,胡子也是许久没剃,那脸上的毛孔也清晰可见,那黑眼圈,比熬夜波比的还厉害。衣服也都是松松垮垮的,看起来一点精气神都没有。
“阿公,有事问下你,你知道我家的田地是哪块吗?”朝凌问道。
“你跟我来,我告诉你。”
朝凌便跟在老许后面往田地里走,这也是天差不多蒙蒙亮的样子。太阳也逐渐升了起来,宅在家里许久的朝凌,被阳光洒在脸上,眼睛都已经眯成一条缝了,许久才适应阳光。睁开眼睛的朝凌,看着被阳光已经洒满的田地,正值是油菜花开的季节,一大片的黄色的花海映入眼帘。虽然大片的油菜花,但是很多田地也都种着不同的蔬菜。沿着田边走着,经过小片竹林地,能听到鸟儿的叫声,经过种植水稻的地方,惊起了白鹭飞向那竹林间。望向远处,还可以看到在云雾中的山林。家乡的美景,时隔多年,朝凌也是能再次见到,想起了小时候屁颠屁颠跟在父母后面去田地的景象,景不变,而人却变了。伤感了一会的朝凌,脑海中也响起了那首稻香“还记得家是唯一的城堡…..”。朝凌边哼着歌,边走着。老许走下了田垣,在一片种着各类蔬菜的田地中停了下来。我发现还能认出一些蔬菜来,有葱,蒜,韭菜,芥菜,生菜,还有花生,剩余的就多多少少认不出来了。
“这块便是你家的田了”老许指着隔壁一块长满荒草的田地的,那草都快长到与人腰齐了。完了,这要是打理起来岂不是要人命吗?朝凌看着这片田地,陷入了沉思,想着还要不要种点东西。算了,“阿公,那我知道了,那我现在回去了”。刚说完,朝凌就转身准备往回走了。田垣一边都比较窄的,是刚刚好可以走一个人的。然而朝凌一个转身,脚滑了,一把就摔向田里。朝凌只觉得头晕脑胀的,感觉整个人都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在没过几秒,便停止了思考。
“救命!救命!”朝凌躺在一片森林中比较空旷的草地上,迷迷糊糊中,听到了一名求救的少女声音。在朝凌逐渐醒来后,求救声听得也越发明显了。躺在草地上朝凌睁开眼睛,看着这说不出来有点奇怪的天空。朝凌想着这是哪里?我不是在田间吗?难道我在田边摔个跤就穿越了,我真的是….别人动漫小说里都是出门车撞,天降正义,才穿越的,我**竟然扑个街就穿越,这尼玛,最没面子的穿越了吧。阿这,不对,….还有一个上厕所蹲马桶穿越的,我不说是谁。虽然穿越到异世界了,但是也要了解这个地方,与其自己摸索,不如去向别人打听消息来的快。看来,这个发出求救声的女孩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一个森林里,为什么会有女孩子求救?朝凌发出了一个问号,朝凌向着这求救声走去。这片森林看起来非常大,因为每隔大概一里左右的距离,都有着一颗非常巨大的树,大概也就20来个人也抱不住吧。在离求救声越来越近的地方,朝凌便小心翼翼的往前走着,毕竟是比较陌生的地方,即使有人求救,也未必要当英雄。朝凌在距离50多米的地方,便看到了几个怪物围着一个少女,少女靠着一棵巨大的树,而且这个少女长着长耳朵,难道是精灵族?在距离精灵少女五六米处的站着的那几个怪物,长得又矮又丑又绿的?好像是哥布林吧?在各类游戏动漫小说中的初级怪,比史莱姆还惨。虽然有高原魔女经常灭杀史莱姆。看着这精灵少女,拿着木棍在乱挥,这群哥布林竟然这么久都没下手,而且这几个哥布林还手里拿着武器的,武器样式看起来像弯刀,还有狼牙棒,这是怕打不过吗?看来这个精灵少女有问题,要不可能就是那根木棍有什么特殊之处吧。
这群哥布林开始发出奇怪的声音,一边慢慢的逼近那名精灵少女。躲在远处的朝凌,脑海中响起了一个奇怪的声音“欢迎使用呐喊系统”。“开启任务:营救森林中的精灵少女”。啥?我脑壳里有什么东西吗?难道是幻听?朝凌拿起别在腰间的破旧的小手枪,学着游戏中拿手枪的姿势,向其中一个哥布林射去。其实醒来的时候朝凌就注意到了自己的装扮问题了,一身红色材质普通的上衣,和有点与潮流脱钩的束脚裤,还有皮革凉鞋。腰间还有一个装着手枪的枪袋,而且腰间的皮带好像是专门设计的一样,别有两颗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手雷,在腰背上还有子弹的弹夹,怀疑这是穿越送的基础装备了。想到自己的打扮都变了,样子会不会改变呢,朝凌的第一个想法便是撒泡尿照照自己…可惜喝的水不够多。只见在一个哥布林的脚边扬起一点灰尘,听到枪声的哥布林发出奇怪的声音,然后边停下来寻找枪声的来源。看来是距离太远了,没打到哥布林。躲在树后的朝凌有点懵,这开枪太真实了,拉了裤了。其实,朝凌也是试试这个枪能射多远,不知道为什么,朝凌觉得有种对手枪的操作有点得心应手的感觉,好像就是与生俱来的那样。朝凌便计划好怎么解决这几个哥布林。弹夹有3个,手雷两个,每个弹夹有7发子弹。现在还有27发子弹,如果能提高效率,对哥布林这种低级怪,命中头部解决率是最高的,而且中途出现换弹夹的情况,是非常糟糕的。因此,得保证6发子弹内,能解决这些哥布林。一共有5只哥布林,就是说换上新弹夹,7发子弹,还有两颗子弹能够提高容错率,提高命中率就要靠近哥布林了。朝凌便从树后走出来,吸引哥布林的注意力。在拉近距离的同时,哥布林注意到朝凌的接近,发出奇怪的声音,好像在交流那样,集结在一起,向朝凌攻过来。近战打远程,长手打短手,这些哥布林就是挨打的货了。在哥布林距离朝凌15米左右的时候,这是最合适的拉扯距离了。朝凌拿起手枪,子弹穿膛而出,只见空中出现一朵红色的雪花,一个哥布林倒在地上。其他哥布林见状,奇怪的叫声也大了起来,然后眼睛开始发红。速度开始有点加快的样子,朝凌看到哥布林速度快了起来,便往后撤了几步,回头又是一枪,这群哥布林就是莽夫,一个劲的跑向朝凌。而且速度虽然快,但是他们矮,真跑的不是很快的样子,加速也只是,肉眼可见。在风筝式溜哥布林后,子弹没了,这群哥布林也刚好全部解决,边跑边开枪,中途空了两枪,实际上是没有命中哥布林的头部,开枪手感也越来越好似的。而且这种开枪模式难度应该是非常大才是,自己怎么感觉好像熟悉起来了那样。哥布林解决掉了,肯定第一时间是有没有掉装备了,有没有值钱的货物,妹子什么的,只会影响我爆装备的概率。不过,朝凌的脑海中再次响起了那个声音,“完成任务,开启呐喊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