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它可以很慢,在贺西楼出国的那三年,慢到每一天,都度日如年;
它也可以很快,在她离开的这两年,就像是一个沙漏一般,转瞬而过。
飞机在蓝天白云下留下一道痕迹,那是它来过的证明。
落地京北时,沈凝看着熟悉的一切,还有些恍惚,直到被旁边的程洛拍了拍肩,她才回过神来。
“想什么呢小姑娘?”程洛笑得阳光极了,十分自然的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出去,两人看起来亲密极了,任谁看了都像是一对情侣。
在车上,程洛兴致勃勃的看着车外的风景,“我都好多年没回京北了,变化真大。”
他是个美籍华裔,小时候经常随着父母回国,所以国语说的不错,但是长大后也许久没回国了。
对于程洛来说一切都新奇,但是对于刚离开两年的沈凝来说,好像什么都没变。
她笑着应了一声:“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家乡。”
两人一路说笑,车在沈家别墅门前停下,沈长清站在门口迎接,看到两年没见的哥哥,沈凝一个熊抱粘在他身上,“哥哥,我好想你!”
沈长清笑着把她拽下来,“这么想我不早点回来,非得等你亲哥结婚才回来?”
沈凝摸了摸鼻子,“我忙嘛。”
然后才想起旁边还站着程洛,赶紧拉上来介绍:“哥,这是我在美国的朋友,他叫程洛,他好久没回国了,所以这次跟我一起回来玩玩儿。”
程洛是个非常热情外向的人,跟着沈凝一起叫了声“哥哥好”,然后送上自己的礼物,很快就获得了沈长清的认可。
他促狭的看了眼沈凝,“看来在美国两年还是有收获的。”
沈凝瞪他,“别胡说!”然后又飞奔着进了屋,一边跑一边找人,沈长清抓都抓不住。
“你找谁呢?”
“我嫂子啊!我那倒霉的嫂子呢?”
这一副“我倒要看看谁是天下第一倒霉人”的表情成功惹怒了沈长清,他不轻不重的拍了下她的脑袋。
“她在自己家,婚礼还有半个多月,有的是你见她的时候。”
一听今天暂时见不到嫂子,沈凝瞬间蔫了下来,“那你这么早叫我回来?”
沈长清甩手:“婚事要筹备的事多了,我还能全让我老婆来?有你这个苦工不用白不用。”
一听这话,沈凝又作势要去掐他的脖子,“太过分了!”
看两人说不到两句话就要掐,程洛赶忙分开了这对兄妹,“没事的,长清哥,我美国的好朋友结婚我也帮他们筹备过婚礼,这件事我可以帮忙。”
沈长清正为婚礼的事苦恼,一听有个能帮上忙的,连带着看沈凝都顺眼了很多。
几人吃了晚饭,他还想留程洛这贺时间就住在沈家,沈凝扯了扯他的衣角,小声说:“哥,人家在这儿有房子,在港滩附近,海景别墅。”
沈长清微笑:好的,土豪慢走。
第十四章
连续几天,沈凝陪着程洛逛遍了京北。
两人走在路上,程洛手上提着大大小小的袋子,有些是买的纪念品,有些则是用来沈长清婚礼的东西。
“沈沈,这几天都陪着我逛,真是辛苦你了。”
沈凝笑笑:“客气什么,我刚去美国的时候,你不也是这么陪我的。”
刚去美国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妈妈又很忙,那时候程洛只是跟着她妈妈学大提琴的学生,两人非亲非故,但他却是唯一一个陪着她走过开始那贺最难过的时光的人,那贺,让她忘了贺西楼的时光。
正想着什么,程洛又看到了什么,一下子跑了出去,沈凝失笑地看着他的背影,有时候真觉得程洛像个小孩儿。
他指着一个宣传牌说:“沈沈,这个看上去挺好看的。”
沈凝抬眼看去,脸色变了变,问他:“你想看?”
他们竟然拿不知不觉走到了剧院,而宣传牌那上面正是章若的舞团表演的消息。
程洛饶有兴趣的拉着沈凝进去,沈凝下意识就想拒绝,并不是因为其他,而是当初《至此青山》是她花了很多心血才排出来的舞,最后却成了为她人做嫁衣。
沈凝始终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可架不住程洛应要看,她只好无奈地说:“这时候了,票早就卖完了。”
程洛嘿嘿一笑,将手上的东西塞给沈凝然后离开了一会儿,不过几分钟,手上就拿着两张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