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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帐,暖玉床,

女子仅着一件薄衫,露出修长雪白的身材。

男子俊美无双,整个人泛着可疑的粉红,他紧闭着眼,唇齿之间偶尔发出难耐的声音。

然而,就在此时,上位的女子却突然闭了闭眼,红唇轻启,怒呵了一声:“SHIT!”

沈妙死了。

就死在拿了第三个最佳女配角奖杯后,参加庆功宴的路上。

前一秒,她还是连续三年捧获最佳女配角奖杯的娱乐圈第一女配,下一秒,她就成了兴安侯即将被抛弃的假嫡女。

事情其实很简单,当年因为某些缘故,兴安侯发妻不得已,只能就近寻了一农家生产,巧就巧在那农家正有生产的妇人,两人前后脚生了,而且两个都是女儿。

发妻因难产香消玉殒,马车拉回来的是一个女婴还有一具尸体。

这个女婴便是原主。

原主在侯府生活了十多年,就在即将议亲的时候,突然有一老妪带着一少女找上门来。

那老妪说自己,就是当年为兴安侯发妻和那农妇接生的稳婆,说农妇一家见兴安侯发妻衣着华贵,知晓她出身不凡,便起了歹心,将两名女婴交换。

所以原主是那农妇之女,而今日寻上门来的,才是沈宇的亲生女儿,是这伯府真正的三小姐。

她们还带来了当年兴安侯,为即将出生婴儿准备的长命锁。

人证物证俱在,那少女也神似兴安侯发妻,侯府上下顿时乱了套。

但兴安侯出征未归,太夫人不好直断真假,便将少女和老妪都留在了府中。

原主得知此事之后,惶惶不可终日,从侯府千金沦为农妇之女,原主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一想到荣华富贵锦罗绸缎即将离她远去,原主就动了心思,她要在侯府嫡女的身份没有消失之前,给自己找一个夫婿。

机会很快就来了,一年一度的百花宴,当朝太子李煜出席。

李煜性格温和,待谁都亲善有礼,即便是不知名的小吏之子敬酒也来者不拒,当朝虽有男女之防,但百花宴本就是一帮少男少女聚会的日子,故而亦有不少女子壮着胆子向李煜敬酒。

原主也是其中之一。

但显然,原主的胆子比谁都大,她端着下了料的酒壶给李煜斟酒,看着他饮下之后,又逼着丫鬟引走了太子内侍,摸到了李煜醉酒后小憩的房间。

然后便是眼下这情景。

接收完原主的记忆,沈妙淡定的从燥热的身体上爬了下来,拢了拢身上仅剩的一件薄衫。

看着榻上已被药性侵蚀,衣衫全解的李煜,沈妙轻咳一声,故作迷离的将碎发挽至耳后:“真是头疼,竟然醉到开始做梦了。”

李煜整个人泛着淡淡的粉红,那张俊美的脸上薄唇微抿,神色虽然已经迷离,但眼中却有冷色闪过,只可惜沈妙此刻只想着该如何全身而退,并没未注意。

她此刻脑子转的飞快,这次李翰是轻车简行,身边只有一个内侍,已经被自己丫鬟引走,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也就是说,只要她能够从这里走出去,而神志不清的李煜并不知晓现在出动献身的女子是谁,那么她就可以全身而退。

想到此处,沈妙低头看了一眼榻上的李煜,剑眉星目鼻若悬胆,这等美男即便是在娱乐圈也是罕见,更不要说他此刻双眼迷离,脸上泛着粉红,一副任人采摘的模样。

啧,可惜了。

这是个享用不起的男人。

沈妙有些手痒,忍不住顺手摸了一把他的脸,然后双眼迷离的娇笑道:“这位郎君好生俊俏,怎的就出现在本小姐的梦中了呢?”

榻上的李煜没有给出任何反应,只是难耐的呼出热气,轻喘出声。

真是可怜。

沈妙胆子大了些,她伸手一根纤纤玉指,挑起他的下巴,然后贴近他的脸,轻声问道:“郎君可知道我是谁?”

李煜有些费力的睁开迷离的眼,却依旧是一片茫然:“孤……孤好难受……”

不认识她,嗯,挺好。

沈妙彻底放下了心,起身穿好衣衫,正准备要走,又听到李煜那痛苦难耐的声音。

沈妙脚下一顿,回过身来重新回到账中,看着榻上这个已经痛苦到满头大汗的男子,砸吧了下嘴巴。

原主做的事漏洞百出,李煜身为一朝太子,如果因此有了损伤,她这脑袋肯定保不住,但如果他纾解了,依着他温和不争,又善良大度的性子,搞不好连追查都不会追查。

沈妙挑了挑眉,抬眸朝李翰微微一笑,俯下身来在他耳边轻吐幽兰:“相信我,会很快的。”

说完不等他反应,她便起身,伸出了手……

突然她脖间一阵钝痛,再抬头时,李煜已经闭上了眼,一脸痛苦难耐模样,好似之前给了她脖子一下的人不是他。

沈妙眨了眨眼,忽然就明白了,她朝他笑了笑,低声道:“放心吧弟弟,你的清白不会丢的。”

闭眼静躺在榻上的李煜猛然睁开眼,看着俯首的谢婉,俊眸一片幽暗,黑如深潭。

一炷香之后,沈妙起了身,随意捡起散落在榻上的衣物擦了擦手,然后朝似乎已经昏睡过去的李翰笑了笑,转身出了房间,深藏功与名。

她一走,榻上的李煜瞬间就睁开了眼,脸色黑沉的仿佛能滴出水来。

他先前那一掌,足以劈晕一个不会武的成年男子,可沈妙却半点事儿也没有。

李煜坐起身来,看到了被随意仍在一旁衣物上的污渍,脸色顿时更黑了,冷声开口道:“来人,更衣。”

他话音刚落,从窗外暗处,悄无声息的闪进两个人来,恭敬的递上了早已准备好的衣衫。

沈妙出了门,已经将李煜抛在了脑后,眼下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原主留下来的麻烦。

这个罪名不死也要被扒层皮,而那个装了下料酒的玉壶,就是最好的罪证。

好在原主还没有蠢到无可救药,酒壶里的酒已经被倒空,藏在一个树丛里。

沈妙凭着记忆来了那个小树丛,玉壶不大很是精致,此刻正好端端的躺在那里。

沈妙稍稍松了口气,捡起玉壶正准备藏入宽袖中,就听一个娇俏的声音带着讥讽道:“怎么,害怕自己一无所有,竟连旁人丢弃的玉壶也开始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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