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參見草莓的《明雅的新芽》,是作者“參見草莓”的作品,主要讲述了:...
沈知非的背筆直,脊梁卻似彎塌。
我不敢直視他的眼睛,也不敢去看他的面容,才三十出頭的男人,鬢角間藏了白髮。
那個少年意氣風發的沈知非去哪兒了啊。
我的胸口一陣刺痛。
「沈知非,你別繞開話題。」
「我不是你的責任,你沒必要扛著我走完你的下半輩子。」
「就當是完成我的一個心愿吧,我不想再拖累你了。」
我與沈知非就像是談判席上的對手,戰況膠著,彼此死死咬著對方,誰也不肯松口。
直到最后,我情緒崩潰,沈知非終于答應離婚。
但他有一個要求,那就是等到我父親婚禮結束之后再商量協議離婚的細節。
我同意了,卻不料在父親的婚禮上遭遇意外。
6
父親是第三次結婚了。
新娘倒是頭婚,但有個兒子。
婚禮在江城最豪華的酒店舉行,就連新娘的婚紗都是國外定制空運回來。
賓客幾乎邀請了江城所有的名人。
父親只是剛剛升任教育局長,他哪有資本敢這樣炫耀,一切不過是仰仗沈知非這個女婿罷了。
婚禮盛況空前,熱鬧非凡,所有人臉上都裝飾著喜氣。
唯有父親,他是真的高興。
我坐在角落的輪椅上,陰郁的表情與現場格格不入。
方才父親教訓過我。
他的嘴臉叫我既害怕又噁心。
自從母親姥爺先后去世,他就像變了個人一樣。
「我已經聽說了,你要和知非鬧離婚?」
「你一個殘廢,離婚后再上哪找知非這樣的成功人士?」
「岑明雅,別跟你媽一樣,骨氣不能當飯吃,好好和知非服個軟,盡快懷孕,有了孩子,沈家還不是你說了算。」
生孩子?
我想起沈知非書房里裝裱起來的幾張稚嫩的兒童畫。
沈知非也想要個孩子吧。
可是沒有愛,也能生出小孩嗎?
那不過是又一個我。
我推著輪椅,想要離開讓我窒息的婚禮現場,卻在樓梯口時,被奔跑的熊孩子撞到輪椅。
這一瞬間來得太突然,輪椅在光滑的地板上打滑,我和輪椅一起往后倒去。
撞到我輪椅的人是繼母帶進我家的兒子,可這個孩子的輪廓,像極了父親。
跌落的一瞬間,我看見了繼母臉上志在必得的笑,父親淡漠的眼神,還有,沈知非驚慌的神情和呼叫。
我聽見沈知非悲慟地喊我的名字:
「明雅,岑明雅!救護車!快叫救護車」
我想伸手撫摸他的臉,卻沒了抬起來的力氣。
「喜樂無憂,長命百歲。」
我心里默念著:沈知非,在沒有我的日子里,也要喜樂無憂,長命百歲啊。
生命力爭分奪秒地從我的身體里逃走,我的頭腦卻比什麼時候都清晰。
我想起來我的腿是怎麼傷的了。
我是從山上摔下去,導致雙腿殘障,不能行走,同時腦部受到撞擊,加上之前父親給我的刺激,使我患上了譫妄癥,記憶出現了錯亂。
沈知非謹遵醫囑,生怕我再受刺激,為了配合我錯亂的記憶,來回在渣男和好丈夫的形象之間橫跳。
而我之所以出現在山區,是因為芽妹。
我還記起了那張照片背面有兩行鋼筆字:
攝于1997年7月5日,芽妹來江城第5日,她未去過動物園,故此留念。
那是我的字跡。
我還記得,照片是沈知非拍的,他找朋友借的相機。
我當時在旁邊指導芽妹擺拍照姿勢。
7
我不敢相信我真的活過來了。
酒店的那一摔,讓我回到了十七歲。
第3章
十七歲,姥爺沒有被氣死,芽妹還活著,我的腿也沒有出事。
我試著站起來走了幾步,又跳了幾下,確認腿部是有知覺的。
隨即看了一眼墻上的風景畫掛歷:1997年6月30日。
1997年7月1日,芽妹到來。
沒有譫妄癥,我的記憶不會出錯。
7月1日那天,我在沈知非家的客廳,和他一起看香港回歸的直播。
客廳一角,座機響起。
保姆先沈知非一步接起電話,然后喊沈父接電話,說是我父親來電。
沈父在書房拿分機接電話。
保姆問完我中午想吃什麼,就去廚房忙了。
我和沈知非對視一眼,偷偷拿起主機的話筒,食指放在唇前,朝沈知非比了個噤聲的手勢。
沈知非無奈地看著我笑鬧,隨手按下了電視遙控器上的靜音鍵。
我朝他豎起大拇指,朝他招呼,他配合地過來和我一起偷聽。
電話里,父親的聲音壓得很低。
「石燕的女兒來江城了。」
沈父的語氣帶著疑惑:「石燕再婚了?」
父親低語:「沒有。」
沈父沉默了一會兒,明白了父親的言語未盡之意,說道:「老秦,你糊涂啊。
父親焦急道:「我也沒想到會這樣,那孩子乘的火車就快到了,我在外地開會,只能勞煩一下你幫我接下人,安頓下來,這要是闖到家里去,真的三言兩語說不清。」
沈父嘆息著應下。
父親又道:「明雅如果鬧起來,你讓知非做一下思想工作,她最聽知非的話了。」
當時的我還不知道石燕是芽妹的母親,但依然從這段對話里分析出那個即將到來的女孩和我現在的家庭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
最后我們偷聽被發現,沈知非主動攬責: